
今年以來,廣州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推動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14部,政府規章11部,立法數量居全省前列。
著眼發展大局
提供高質量制度供給
廣州市委常委會明確提出要加快構建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牢牢筑穩做強高質量發展的底盤和支撐。圍繞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實際需要,廣州研究起草南沙深化粵港澳合作條例草案代擬稿,推動在促進資源要素充分流動,深化對外開放合作、支持港澳積極參與南沙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為南沙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修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破解開發區創新提升的制度障礙,增強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為我市重要經濟發展平臺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制定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條例,解決我市民營經濟發展涉及的要素保障、規范引導、權益保護和創新發展等方面的問題,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
制定數據條例,加強數據治理,保護數據權益,推進數據要素依法有序流通,夯實數字經濟發展基礎。
聚焦有效管用
解決城市治理突出問題
城市治理的“關鍵小事”是群眾關注的“民生大事”。廣州從細微處入手,制定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著力解決非法加裝改裝、不規范停放充電、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多等突出問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制定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聚焦公廁“誰來建、怎么建、怎么管”,解決公廁分類不明確、管理責任不明晰、維護經費不充足、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機制,為公廁精細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聚集部門分工協作機制不健全、基層力量不足、主體工程配套建設的防治工程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打造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
突出廣州特色
助力實現老城市新活力
老城市新活力,是歷史主題,更是時代命題。緊扣歷史主題,廣州修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擴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加強歷史建筑保護利用,促進廣州千年城脈、文脈、商脈傳承發展。
回答時代命題,修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探索廣佛協同立法,加強軌道交通設施的保護和管理,營造文明安全的出行環境。制定城中村改造條例、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改造實施辦法,聚焦城中村改造痛點難點問題,從規劃管理、策劃實施等方面做好制度政策支撐,助力推進城中村改造,轉變超大城市發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