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錄
第一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確認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概況
一、廣州市民族宗教局主要職能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防范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會維穩工作,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四)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議定本市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組織協調本市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體育等活動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正常宗教活動。
(五)指導本市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民族、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民族、宗教團體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辦理民族、宗教團體需政府幫助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選拔和使用工作,幫助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士的培養教育工作。
(八)指導區、縣級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實基層民族、宗教工作責任制。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民族宗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廣州市民族宗教局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16項;
(二)行政許可7項;
(三)行政檢查1項;
(六)行政確認2項;
(九)其他行政執法職權8項。
(以市、區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附表1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部門法定處罰職權數量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被申請行政復議情況 | 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 | 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 | 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 | 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 | |||
1 |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計 | 0 | 0 | 0 | 0 | 0 | 0 |
填表說明:1. 行政處罰數量的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其數據由具體實施部門負責統計。2. “部門法定處罰職權數量”指權責清單公布的職權數量。3.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并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并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并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4.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5.“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復議決定或者生效判決的數量。
附表2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法定行政許可事項數量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被申請行政復議情況 | 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 備注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 | 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 | 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 | 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 | ||||
1 |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 | 7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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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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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 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許可行為,其數據由具體實施部門負責統計。
2. “部門法定許可職權數量”指權責清單公布的職權數量。
3.“申請數量”、“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的數量”的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申請許可的數量、作出受理決定的數量、作出許可決定的數量、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數量、作出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4. “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復議決定或者生效判決的數量。
附表3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確認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次數 | 被申請行政復議情況 | 被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 備注 | ||
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 | 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 | 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 | 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 | ||||
1 | 廣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3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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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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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行政確認次數”的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確認決定的數量。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確認行為,其數據由具體實施部門負責統計。
2. “被申請行政復議的宗數”,“行政復議決定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宗數”,“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宗數”,“判決履行法定職責、撤銷、部分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或者確認無效的宗數”,統計范圍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復議決定或者生效判決的數量。
第三部分 廣州市民族宗教局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一、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為1宗,予以許可1宗。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許可未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
二、行政確認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確認總數為38次。
本部門2018年度行政確認未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