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錄
第一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法定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三、行政強制實施情況統計表
四、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第三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廣州市質監局是廣州市政府主管全市生產加工領域的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和特種設備安全并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工作部門。
廣州市質監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推進名牌發展戰略和“質量興業強市”工作,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三)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活動;
(四)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協調實施標準化戰略,組織、監督標準的實施,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推進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和防范體系建設,承擔商品條碼監督檢查工作;
(五)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組織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和比對工作,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范和監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六)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
(七)依法管理認證工作,監督管理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資質認定,監督認證培訓機構、認證咨詢機構的活動和認證及認證培訓、咨詢人員的執業行為;
(八)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責任,監督管理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
(九)制定并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攻關和技術引進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質監局下屬稽查分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的稽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區質監部門的稽查工作;
(三)依法對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安全等進行監督執法檢查,對有關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含現場處罰);
(四)負責指導、督促各區質監部門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監管巡查工作;
(五)負責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和特種設備安全案件舉報、投訴的受理和轉辦、交辦;承辦上級部門及有關部門交辦、移送的行政違法案件,并向有關部門反饋辦理情況;
(六)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的大案要案;
(七)依法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八)依法組織協調或配合開展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査處理及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等工作;
(九)負責對本系統稽查隊伍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督察;
(十)承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法定執法職責
(一)行政處罰311項;
(二)行政許可8項;
(三)行政強制11項;
(四)行政征收0項;
(五)行政檢查16項;
(六)行政裁決0項;
(七)行政給付0項;
(八)行政確認0項;
(九)行政獎勵2項;
(十)其他行政執法職權13項。
第二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表一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宗) | |||||||||
警告 | 罰款 | 沒收違法 所得、沒收 非法財物 | 暫扣許可證、執照 | 責令停產停業 | 吊銷許可證、執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處罰 | 合計(宗) | 罰沒金額(萬元) | ||
1 | 廣州市質監局 | 0 | 36 | 42 | 0 | 0 | 1 | 0 | 0 | 79 | 1521.45 |
合計 | 79 | 1521.45 |
說明:
1. 行政處罰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數量。
2. 單處一個類別行政處罰的,計入相應的行政處罰類別;并處兩種以上行政處罰的,算一宗行政處罰,計入最重的行政處罰類別。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計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類別;并處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和其他行政處罰的,計入明確類別的行政處罰,如“處罰款,并處其他行政處罰”,計入“罰款”類別。行政處罰類別從輕到重的順序:(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暫扣許可證、執照,(5)責令停產停業,(6)吊銷許可證、執照,(7)行政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能確定金額的,計入“罰沒金額”;不能確定金額的,不計入“罰沒金額”。
4. “罰沒金額”以處罰決定書確定的金額為準。
表二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許可實施數量(宗) | ||||
申請數量 | 受理數量 | 許可數量 | 不予許可數量 | 撤銷許可數量 | ||
1 | 廣州市質監局 | 7098 | 7090 | 7063 | 5 | 1 |
合計 | 7098 | 7090 | 7063 | 5 | 1 |
說明:
1. “申請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收到當事人許可申請的數量。
2. “受理數量”、“許可數量”、“不予許可數量”、“撤銷許可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許可機關作出受理決定、許可決定、不予許可決定和撤銷許可決定的數量。
表三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強制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宗) |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宗) | 合計 | |||||||||
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扣押財物 | 凍結存款、匯款 | 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 劃撥存款、匯款 | 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 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 代履行 | 其他強制執行 |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
1 | 廣州市質監局 | 15 | 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 |
合計 | 21 |
說明:
1.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或者“其他行政強制措施”決定的數量。
2. “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數量” 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和“其他強制執行”等執行完畢或者終結執行的數量。
3.“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數量,時間以申請日期為準。
表四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統計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行政征收 | 行政檢查 | 行政裁決 | 行政給付 | 行政確認 | 行政獎勵 |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 ||||
次數 | 征收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涉及金額 (萬元) | 次數 | 給付總金額(萬元) | 次數 | 次數 | 獎勵總金額(萬元) | 宗數 | ||
1 | 廣州市質監局 | 0 | 0 | 261 | 0 | 0 | 0 | 0 | 0 | 1 | 264 | 181 |
合計 | 0 | 0 | 261 | 0 | 0 | 0 | 0 | 0 | 1 | 264 | 181 |
說明:
1. “行政征收次數”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征收完畢的數量。
2. “行政檢查次數”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開展行政檢查的次數。檢查1個檢查對象,有完整、詳細的檢查記錄,計為檢查1次。無特定檢查對象的巡查、巡邏,無完整、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作出行政處罰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均不計為檢查次數。
3. “行政裁決次數”、“行政確認次數”、“行政獎勵次數”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的數量。
4. “行政給付次數”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給付完畢的數量。
5. “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的宗數。
第三部分 廣州市質監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
情況說明
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總數為79宗,罰沒金額1521.45萬元。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被申請行政復議1宗,占行政處罰總數的1.27%;行政復議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0宗;行政復議后又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處罰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二、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申請總數為7098宗,受理7090宗,予以許可7063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被申請行政復議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許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許可和不予許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三、行政強制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制總數為22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制被申請行政復議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強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四、行政檢查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總數為261次。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被申請行政復議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檢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五、行政獎勵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總數為1次(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作出)。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被申請行政復議0宗。
本部門2017年度行政獎勵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六、其他行政執法行為實施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總數為181宗。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被申請行政復議0宗。
本部門2017年度其他行政執法行為直接被提起行政訴訟0宗。
本部門無行政征收、裁決、給付、確認的法定執法職責。
(注:“被申請行政復議和被提起行政訴訟”數量的統計范圍為統計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作出復議決定和生效判決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