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眾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 號)、《省財政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實施意見》(粵財法〔2020〕2 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資產評估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粵財監〔2020〕58號)的有關要求,廣東省財政廳委托廣州市財政局派出檢查組,于2020年11月起對你單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執業質量等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是在你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你單位及其負責人承諾對其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檢查發現主要問題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經抽查,部分評估報告引用已經廢止的資產評估準則作為評估依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十三條規定。
經抽查,部分評估報告未完整披露有關信息,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二十七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方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三)經抽查,部分評估項目評定估算程序存在疏漏,影響評估結果的合理性,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程序》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規定。
(四)經抽查,部分評估項目評估程序履行不到位或缺失,未充分收集評估業務需要的資料,評估資料核查驗證程序不到位,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十四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程序》第十六條,《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第三十五條規定。
(五)經抽查,部分評估報告工作底稿內容不完整或不準確,不能有效反映具體程序履行情況,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三十一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檔案》第十一條規定。
(六)評估報告歸檔工作不規范,部分工作底稿以電子形式存放,未在歸檔目錄中注明文檔介質形式,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檔案》第十五條規定。
(七)其他違反執業準則的問題,包括評估報告內容不清晰、不準確,附件不完整,委托合同簽訂程序不規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四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報告》第四條、第二十八條,《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第二十七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檔案》第二條,《資產評估執業準則——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第十九條規定。
以上事實,有《財政檢查工作底稿》《財政檢查查詢表》及附件等為證。
關注事項
2019年1月至12月期間,你單位實際出具資產評估報告106份,其中在資產評估統一編碼系統報備的有42份,未在系統報備的有64份,不符合《資產評估業務信息報備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
三、處理決定
依據《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第三十條“行政執法主體根據行政檢查的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下列處理......(三)發現違法行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及《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檢查過程中,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發現資產評估專業人員、資產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協會存在違法情形的,應當依照資產評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處理、處罰”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限期整改,對照檢查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內部治理和質量控制,嚴格按照資產評估法規、準則規范執業行為,勤勉謹慎從事業務,重視并規范執行資產評估業務基本事項程序,嚴格實施必要的現場調查、核查驗證、分析整理等評估程序,落實對評估資料的完整收集、記錄和保存,按規定完善工作底稿和資產評估檔案,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和質量控制,提高執業質量和內部管理,防范執業風險。
如你單位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 6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委托單位:廣東省財政廳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