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根據廣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穗編字〔2016〕93號)、《關于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監督支隊主要職責等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穗編字〔2016〕158號),我市勞動保障監察實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重心下移、以區為主”的執法模式,市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原則上不再承擔日常執法工作,故“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檢查任務均由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承擔完成。
(二)根據市的統一要求,“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檢查任務在廣州市“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進行,因綜合監管平臺數據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州節點)已實現對接,故上述檢查結果已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州節點)同步對社會公布。
請下載附件: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