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市內生產經營的13大類食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蔬菜制品,水產制品,豆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一般乳制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其他食品,餐飲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共913批次。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897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樣品1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如下:
一、總體情況:
調味品53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農產品220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2批次;飲料27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7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產制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85批次,不合格1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1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乳制品210批次,特殊醫學用途食品10批次,其他食品51批次,餐飲食品4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調味品不合格3批次:1.標示為廣州市雅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16日生產,規格為25kg/袋的增鮮粉YH-S10263,安賽蜜檢出值為1.3g/kg,超過標準規定(≤0.5g/kg);檢驗機構為廣州市食品檢驗所。2.標示為廣州市粒粒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9日生產,規格為2.5kg/瓶的果味果醬(藍莓果醬),莧菜紅檢出值為9.2×10-3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州市食品檢驗所。3.標示為廣州市臻味宜源食品配料有限公司2017年5月11日生產,規格為5kg/包的豬肉調味粉,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12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二)食用農產品不合格5批次:1.廣州市荔灣區鄧文鋼食品檔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5月17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桂魚,隱色孔雀石綠檢出值為1.4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2.廣州市譚運安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5月17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黃骨魚,隱色孔雀石綠檢出值為5.9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3.廣州市郭國繁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5月17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黃骨魚,隱色孔雀石綠檢出值為6.1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4.廣州市蓮年耀漁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5月17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太陽魚,隱色孔雀石綠檢出值為0.63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5.廣州市天河區天平程記水產檔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5月8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扇貝,鎘的檢出值為3.1mg/kg,超過標準規定(≤2.0mg/kg);檢驗機構為廣州市食品檢驗所。
(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1.廣州市蘿崗區新祖興商店銷售,標示為東莞市頂巢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4日生產,規格為1.8升/瓶的食尚金尊花生調和油,鄰苯二甲酸二丁酯檢出值為0.398mg/kg,超過標準規定(≤0.3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2.廣州市蘿崗區新祖興商店銷售,標示為東莞市頂巢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生產,規格為1.6升/瓶的花生調和油,鄰苯二甲酸二丁酯檢出值為0.562mg/kg,超過標準規定(≤0.3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四)飲料不合格2批次:1.廣州市南沙區欖核萬德桶裝水店銷售,標示為佛山市順德區天池飲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生產,規格為18.2L/桶的沐雪山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1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超過標準規定(5次檢出值均不得超過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2.廣州市增城凈康凈水設備經營部銷售,標示為深圳市碧琪食品飲料有限公司2017年6月2日生產,規格為18.0L/桶的藍井坊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5次檢出值分別為16CFU/250mL、20CFU/250mL、10CFU/250mL、6CFU/250mL、10CFU/250mL,超過標準規定(5次檢出值均不得超過0CFU/250mL);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廣州寬潤貿易有限公司銷售,標示為汝城縣繁華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2日生產,規格為300克/瓶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20g/kg,超過標準規定(≤0.1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2.廣州市南沙區詠康超市銷售,標示為汕頭市龍湖區瑞興食品廠2017年4月3日生產,規格為300克/包的汕頭精選咸菜,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59g/kg,超過標準規定(≤0.1g/kg);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荔灣店銷售,標示為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荔灣店2017年5月31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三文魚刺身,菌落總數的檢出值為1.4×105CFU/g,超過標準規定(≤8×104CFU/g);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七)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海珠區易得惠便利店銷售,標示為瀏陽市鎮頭鎮湘霸王食品廠2017年3月24日生產,規格為85克/包的紅油蘭花干(豆制品),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的檢出值為1.4,超過標準規定(≤1);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經營單位對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一)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憑證,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標志內容是否合適等等。
(二)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