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設立娛樂場所可行性報告編制 | 設立娛樂場所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58 號)《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5號)" | 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可行性報告 |
2 | 設立娛樂場所地理位置圖編制 | 設立娛樂場所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58 號)《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5號)" | 具有城市地形測量資質的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娛樂場所地理位置圖,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娛樂場所地理位置圖的技術評審,評估 |
3 | 設立娛樂場所房屋安全鑒定 | 設立娛樂場所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58 號)《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5號)" | 具有房屋安全鑒定資質的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娛樂場所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娛樂場所房屋安全鑒定 |
4 | 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審核所需的文物建筑使用方案編制 | 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改變用途審核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主席令第28號) | 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 | 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文物建筑使用方案,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必須委托特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文物建筑使用方案技術評審,評估 |
5 | 從事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復制業務及其變更事項所需的資信證明 | 從事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復制業務及其變更事項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 會計師事務所等驗資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信證明 |
6 | 外商投資電影院驗資 | 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注:審批工作中要求申請人提供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 會計師事務所等驗資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驗資報告 |
7 | 音像制品制作許可證遺失聲明 | 音像制作單位的設立、變更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4號) | 公開發行的報紙 | 不再要求申請人在公開發行報紙上發表遺失聲明 |
8 | 復制經營許可證遺失聲明 | 從事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復制業務及其變更事項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4號) | 公開發行的報紙 | 不再要求申請人在公開發行報紙上發表遺失聲明 |
9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遺失聲明 | 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及其變更事項審批(新華書店、外文書店除外,含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4號) | 公開發行的報紙 | 不再要求申請人在公開發行報紙上發表遺失聲明 |
10 | 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遺失聲明 | 非宗教內容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核發(中央駐粵、省屬范圍除外)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新聞出版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4號) | 公開發行的報紙 | 不再要求申請人在公開發行報紙上發表遺失聲明 |
11 | 提交營業性演出活動所需的演出經紀人員的資格證書 | 舉辦涉港澳和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涉外營業性演出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文市發〔2012〕48號) |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書 |
12 | 舉辦涉港澳和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涉外營業性演出資金證明 | 舉辦涉港澳和在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涉外營業性演出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 | 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有資質的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金證明 |
13 | 建設單位在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作業需委托開展的考古勘探發掘 | 建設工程選址涉及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主席令第5號)《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26號)" | 具有考古發掘資質的有關機構 | 不再要求申請人委托有關機構開展考古勘探發掘,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考古勘探發掘 |
14 | 印刷品印刷企業驗資 | 印刷品印刷企業審批(出版物印刷企業、外商投資除外)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 | 具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驗資報告 |
15 | 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設立、變更驗資 | 中外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出版物印刷企業除外) |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新聞出版總署、外經貿部令第16號) | 具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驗資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