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辦〔2010〕18號
印發2010年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0年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三月四日
2010年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0年廣州市推進政務公開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廣東省政務公開工作聯席會議關于深化政務公開的工作部署,以加快推進廣州市營商環境和做事規則國際化為目標,以貫徹實施《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5年規劃(2010-2014年)》為主線,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體制機制,穩步推進涉及民生重大事項決策公開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深化區(縣級市)及街(鎮)政務公開,進一步規范公共企事業單位運作,將我市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推上新的臺階。
一、進一步完善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體制機制,促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常態化、規范化、長效化
(一)各區、縣級市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要按照進一步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分管負責人主抓、政府辦公室組織協調、各委辦局大力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要求,切實落實政務公開分管領導的責任,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形成新的工作合力。
(二)各地區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成員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督促下屬單位落實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保障工作經費;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三)市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府辦公廳)要進一步細化制度措施,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依法、規范、有序。要建立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月通報、季點評”制度。要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圍繞“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重大行政決策征詢公眾意見”、“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優化為民服務措施”等方面,組織全市性業務培訓、工作研討和經驗交流活動;分期分批組織各街(鎮)領導干部進行政務公開業務學習和現場相互觀摩等活動。要堅持深入基層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工作難點,及時協調解決各種存在問題。
(四)市政務公開監督評議辦公室(設在市監察局)要按照省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等制度的通知》和《廣州市政務公開考評辦法》的規定,進一步改進監督考評方式,擴大監督考評內容和范圍,逐步量化考評指標,增強監督考評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時,強化各部門內部監督檢查工作,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五)市保密局要積極協同市府辦公廳組織貫徹實施《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加大力度指導市屬各級行政機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嚴格遵循“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合理公開,既確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促進依法行政。
(六)市檔案局要積極協同市府辦公廳做好督促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向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及時移交主動公開紙質文件(含電子版)工作。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已公開現行文件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將本機關制作或變更的主動公開類紙質文件(含電子版)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移交。
二、繼續規范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
(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及時回應公眾咨詢、質疑、投訴、舉報工作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熱點跟蹤機制,及時回應群眾呼聲;加強公開載體建設,重點加強單位網站建設,完善網站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政民互動等欄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對政府信息進行整理、歸類,增強公開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穩步推進涉及民生重大事項決策公開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促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八)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要認真貫徹實行《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重大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除法律規定應當保密和應急措施外,重大行政決策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逐步強化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和后評估制度,嚴格落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配套制度建設,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制定公示、聽證程序規則,規范聽證程序。在具體實施重大事項決策時統籌考慮各方面不同群眾的利益要求,正確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關系,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度有機結合起來,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平衡性,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可持續發展。
(九)穩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促進廉潔政府建設。
1.要向社會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結果。由市法制辦根據廣州市《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將經過2009年全面清理壓減后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及備案事項,統一編制目錄,向社會公布。凡列入我市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及備案事項目錄的項目,逐步實行審批、備案“零收費”制度;凡未列入上述目錄的項目,任何單位不得實施審批和備案。有保留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或備案事項的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公布被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或備案事項、工作流程及其行政相對人的救濟途徑。
2.科學合理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有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和單位,要明確每個審批環節的前后置條件、辦理時限和責任;對于技術性和專業性比較強的審批項目,要明確審批技術規范,并向社會公布。對于事關經濟發展全局的重大審批項目,審批機關要加強事前調查研究,做到充分論證,嚴格把關,科學決策。對于需要多個部門分別實施審批且相互之間關聯度大的事項,采取由牽頭受理部門受理后抄告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并聯”審批。
3.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配套制度和機制。各級審批機關要建立健全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行政審批決定公示制度、行政審批聽證制度、重大行政審批決定報告制度以及行政審批跟蹤和信息反饋制度。要繼續加快推進“網上”審批,完善審批業務網上辦理的機制,明確“網上”審批的標準和規范,確保“網上”審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降低公眾網上申請審批事項的成本,完善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共用機制,年內實現相關審批事項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4.加強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健全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市監察局要及時了解掌握由電子監控系統自動生成的各部門行政審批績效情況,協同審批機關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項目動態評估機制。對審批機關超越職權審批或者不按規定實施審批的、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審批部門負責人和審批責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四、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執法
(十)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及其下屬的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即各行政執法主體)要嚴格執行《廣州市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規定》,并以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對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報送市法制辦審查后公布實施。法律、法規、規章對立案、受理或者其他需要作出行政執法行為的標準只作原則性規定的,各有關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列出立案、受理或者其他需要作出行政執法行為的具體標準。自由裁量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應允許社會公眾查閱。今年內全市各部門應當完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工作。
五、深化區(縣級市)及其各街(鎮)政務公開,進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惠民服務水平
(十一)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區(縣級市)下屬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組織領導,加強檢查督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問題;要加大力度加強區(縣級市)政務服務中心及辦事大廳建設和區(縣級市)政府門戶網站建設,進一步增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水平;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審查、發布工作機制和政民互動工作機制,積極因地制宜拓展社會公眾反映意見和訴求的渠道;要加快發展電子政務,促進行政效能進一步提高。要切實加強本地區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建設,加強組織業務學習培訓和工作經驗交流,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十二)進一步深化街(鎮)政務公開。街(鎮)是黨和政府的基層政權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在落實惠民政策措施,方便群眾辦事,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密切黨群關系,促進政民互動,構建社會和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10年各街(鎮)深化政務公開的主要任務:
1.全面清理本街(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優化工作流程。
2.加強辦事窗口建設,方便群眾辦事。
3.加強整理各級黨委和政府印發的惠民政策信息,收集轄區企業招用工信息,編制辦事指南及時向群眾公開。
4.建立健全“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工作機制,建立群眾來信、來函、來電受理、轉辦、回復制度和工作機制,及時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充分發揮街(鎮)在輔助上級決策、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作用。
5.加快發展電子政務,并依托電子政務平臺系統發布政府信息,同時要因地制宜開辟新的政府信息發布平臺,方便群眾獲得與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市、區(縣級市)政府部門也要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事受理窗口逐步向街(鎮)和社區及村委會延伸。
六、進一步規范公共企事業單位運作,將辦事公開推上新的臺階
(十三)全市各單位要在鞏固2009年機構改革成果的基礎上,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政事分開步伐,把政府部分事務性和輔助性職能及其事項轉移、委托、授權給事業單位,建立健全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機制。各公共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改進管理方式,扎實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建立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責任制度和績效評估制度,規范行為規則和服務標準,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要進一步拓展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領域,抓好辦事公開載體建設,創新辦事公開舉措,強化服務意識理念,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更好地方便企業和市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