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和使用效率,加快解決戶籍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穗府辦規〔2024〕13號)、《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和配租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24〕2號)等規定,我市2025年試行按季度實施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常態分配(以下簡稱“常態分配”)。現就2025年第一批常態分配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推出分配的房源為2024年度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集中分配時未成功匹配的房源。房源點為蘿崗和苑,總套數554套,均為兩房一廳,詳見《房源情況表》及附件1。
房源情況表
二、分配對象
根據推出供應房源情況,本次常態分配的對象為2025年3月27日前(即本次常態分配申請截止之日前)已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輪候號未被注銷,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
(一)家庭保障人口為3人戶及以上;
(二)2人戶中2人均年滿18周歲(夫妻除外);
(三)2人戶中為父女或母子結構。
輪候家庭如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家庭收入、財產、人員結構、家庭成員名下商事登記等發生變化的),應在提交常態分配申請前完成家庭情況變更申報審核。
三、分配原則
(一)家庭保障人口與戶型對應
根據家庭保障人口與戶型對應原則,兩房一廳房源面向下列家庭分配:
1.3人戶家庭;
2.2人戶中2人均年滿18周歲的家庭(夫妻除外);
3.2人戶中父女或母子結構的家庭;
4.4人戶及以上家庭如選擇家庭保障人口匹配戶型以下的戶型(即兩房一廳),需簽訂戶型選擇承諾書,承諾自愿接受更小的戶型,且在首個合同租賃期內,家庭保障人口未發生變化的,不能以家庭保障人口與戶型不匹配為由申請調換房。
(二)按提交意向房源點先后順序隨機搖房
公租房常態分配系統根據申請對象完成申請時間(即成功提交意向房源點時間)的先后順序依次搖號(以系統記錄的實際提交時間為準);搖號環節中,系統結合申請對象所選意向房源點及當前可分配房源動態數據,隨機搖出3套房屋供申請對象選擇,可分配房源不足3套時,申請對象可選擇搖出剩余房源或放棄參加本次隨機搖房。
(三)限定周期及次數
常態分配按季度開展,若某季度實施戶籍家庭公租房集中分配,則該季度不再進行常態分配。
搖號結果產生后,獲得隨機搖出房屋的申請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從搖出的房屋中選定1套進行配租確認,將視作棄租,再次參加常態分配需間隔滿1年。申請對象自棄租的次月起重新輪候,與公共租賃住房新申請對象一同由系統集中于該月最后一天自動隨機產生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號,進入輪候冊第三序列。
四、分配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公布房源
2025年3月20日,市住房保障辦、廣州安居集團分別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城壹宜居”公眾號公布常態分配房源。申請對象可登錄微信公眾號“城壹宜居”中的“常態分配”專區查看房源。
(二)網上隨機選房
1.提交申請。申請對象可在2025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內登錄微信公眾號“城壹宜居”中的“常態分配”專區上傳常態分配相關材料(附件4),2025年3月25日上午10時至3月27日內可選擇并提交意向房源點。
提交意向房源點前需上傳家庭情況無變化承諾書及公共租賃住房常態分配選房承諾書。4人戶及以上家庭如選擇與家庭保障人口匹配戶型以下的戶型,需同時上傳公共租賃住房戶型選擇承諾書。
2.系統隨機搖房。公租房常態分配系統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時,根據申請家庭在公租房常態分配系統完成申請時間(即成功提交意向房源點時間)的先后順序,按照本通告規定的分配原則在申請家庭所選擇的意向房源點自動隨機搖出房屋。
3.網上選房。申請家庭需在搖出房屋后3個工作日內(即3月31日-4月2日內)選定1套房屋。如需了解房屋情況,可在2025年3月31日至4月2日通過微信公眾號“城壹宜居”VR看房或預約現場看房。
廣州安居集團對獲預配租房屋的分配對象上傳的資料進行確認,資料不齊全的,獲預配租房屋的分配對象應在廣州安居集團通知的時間內補正補齊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補正補齊資料的,視為放棄本次常態分配。
(三)預配租情況公示
市住房保障辦于2025年4月3日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本次常態分配的預配租情況,公示期5個工作日。
(四)資格復核
2025年4月11日起,由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按照規定對獲預配租房屋的分配對象進行資格復核。
(五)簽約和入住
獲預配租房屋的分配對象通過資格復核后,根據簽訂租賃合同通知書、入住通知書的要求,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入住,具體時間將視資格復核情況由廣州安居集團分批通知。
五、溫馨提示
(一)常態分配實行網上申請,申請對象可登錄微信公眾號“城壹宜居”中的“常態分配”專區自行申請,上網不便的申請家庭可在2025年3月20日-27日到保障房小區服務窗口(附件2),由窗口工作人員協助登錄微信公眾號查看房源或提交申請。
(二)根據《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1號)第二十五條、《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和配租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24〕2號)第十七條、《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查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建規字〔2025〕4號)及相關規定,獲得預配租的分配對象經資格復核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方可辦理入住手續;經資格復核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或在資格復核中未按規定補正補齊資料的,將取消保障資格。
(三)獲預配租房屋的分配對象確認配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補正補齊常態分配相關承諾書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棄租,再次參加常態分配需間隔滿1年。自棄租的次月起重新輪候,與公共租賃住房新申請對象一同由系統集中于該月最后一天自動隨機產生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號,進入輪候冊第三序列。
(四)申請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的相關情況,可前往保障房小區服務窗口(附件2)咨詢并領取《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常態分配辦理指引》(附件3)及《廣州市2025年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常態分配資料清單》(附件4),或致電400-893-9111、400-790-1999咨詢。
附件: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