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廣州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穗財績﹝2014﹞59號)和《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2017年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財績﹝2017﹞10號)等文件的要求,廣州市游泳協(xié)會對2016年市級體彩公益金補助廣州橫渡珠江活動經(jīng)費項目出具了績效自評報告,在廣州市財政局的復核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績效評價報告,現(xiàn)將績效評價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2016 年廣州橫渡珠江活動,由市政府主辦,市體育局、市環(huán)保局、市水務局承辦,活動經(jīng)費委托給廣州市游泳協(xié)會實施。以“全民健身奧運同行”為主題,由包括市直有關單位及佛山、東莞、河源、中山、肇慶、清遠市等25 個單位組成40 個游渡方隊,共1932 人參加橫渡活動。
(二)項目資金情況
2016 年項目年初預算安排250 萬元,實際支出240.24 萬元,預算完成率和實際支出率96.10 %。資金使用主要按照采購合同支付場地布置、救生器材、隊伍組織、設施搭建及景觀布置等費用。
二、項目績效情況
綜合評定,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補助經(jīng)費項目績效等級為良。
(一)績效目標
組織2200 人進行競渡和游渡活動,嚴格開展競渡和游渡人員的選拔、測試和救護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橫渡珠江任務;通過開展橫渡珠江活動,逐年提高珠江水質(zhì);通過開展橫渡珠江大型群眾活動,打造城市群眾體育品牌活動,推動全民健身運動。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該項目2016 年基本完成設定的績效指標。2016 年度完成績效目標情況如下:組織2200 人進行競渡和游渡活動;提高珠江水質(zhì),加強排水設施維護,共清疏管道約182 公里、檢查井4000 余個、污水收集口100 余個,清淤量4837 立方米,出動監(jiān)測人員100 人次,報告有效監(jiān)測數(shù)據(jù)近1800 個,出具水質(zhì)分析報告10份;極大地提高了廣州市民對環(huán)境保護的關注和參與全民健身活動積極性。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問題
項目的績效目標設置不夠清晰明確。項目的產(chǎn)出指標和績效指標設為“指標1”“指標2 ”,未根據(jù)項目的具體內(nèi)容來命名表述,無法體現(xiàn)項目實施需要達到的產(chǎn)出效益,缺乏明確性。項目的部分指標設定為路面綠化、污水清淤、水質(zhì)監(jiān)測等,與項目單位的職能無關,績效指標的設置缺乏合理性。廣州橫渡珠江活動作為常年性項目,缺乏往年數(shù)據(jù)作為對比,無法證明指標效益。
(二)相關建議
1.建議項目加強項目論證、可研、風險防范等前期工作,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保障。同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注意佐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為提高績效自評工作打下基礎,同時提高資料提交的及時性。注意收集項目實施過程文件,如項目的游泳技能測試方案和組織測試的報告等材料,以證明項目績效目標的完成程度。對于招投標委托第三方的工作,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議項目管理單位和用款單位要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績效評價進行充分溝通,對項目驗收形式、驗收佐證材料等內(nèi)容進行細化,以證明績效完成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落實財政資金所發(fā)揮的效益。
2.建議在項目完成后,對項目單位和第三方運營方的工作和資金支出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形成總結報告,便于指導下一年度項目的運營實施。對項目實施的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詳盡分析項目的可持續(xù)性,并對項目下一步發(fā)展提出有效建議,在今后工作中不斷改進完善。
廣州市體育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