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社管發〔2023〕12 號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區民政局,各社會組織:
為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根據《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管理辦法》(穗社管規字〔2023〕1號)(以下簡稱《辦法》),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和中共廣州市社會組織委員會決定開展第十屆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活動,對符合福彩公益金資助宗旨,促進社會公益理念傳播,有助于基層社會治理的社會組織公益項目進行資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8日。
二、申報主體與條件
申報公益創投項目的主體是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的社會組織(以下統稱“創投主體”)。創投主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公益項目實施地和服務對象在廣州市;
(三)具備開展公益創投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場地、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資質;
(四)申報項目符合社會組織章程載明的業務范圍;
(五)申報前一年內未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申報前兩年內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申報前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三、資助范圍
根據《辦法》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有關規定,本屆公益創投項目資助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一)為老服務類。主要包括為老年人群提供醫養康養、康復護理、家庭照護培訓、適老化改造、生活照料、智慧養老、認知障礙癥照護、臨終關懷等滿足老年人實際需求的專業化養老服務,包括:
1.認知癥照護。支持開展社區老年人認知癥照護上門服務,為有需要的居家長者提供早期篩查、日常生活照護、認知能力訓練、精神支持等專業服務。培育認知癥照護專業服務隊伍,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老年照護技能培訓支持,緩解認知癥老年人及其家庭照護壓力。支持在照護實踐基礎上起草制定相關標準規范。
2.醫養康養結合。整合利用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為高齡、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定期體檢、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健康管理、預防保健等專業化健康養老服務。
3.居家適老化改造。結合老年人身體狀況、家庭環境、適老化需求等實際情況,通過施工改造、設施配備、老年用品配置等方式對老年人家庭的不同場景(如衛生間、廚房、客廳、臥室、陽臺等日常活動區域)進行適老化改造,重點解決老年人居家生活基本需要,為老年人營造無障礙、安全、整潔的居住環境。支持在照護實踐基礎上起草制定相關標準規范。
4.家庭照護培訓。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照護知識與技能培訓、心理健康咨詢和健康管理和其他有助于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的服務。
5.臨終關懷。對臨終老年患者提供專業的支持性衛生保健服務,通過整體照護方法,在滿足患者當前的生理需求的同時,為患者及其家屬提供法律、經濟、情感和精神上的支持咨詢,對已故患者家屬進行喪親支持。支持在照護實踐基礎上起草制定相關標準規范。
6.智慧養老。根據老年人需求,通過最新前沿科技技術,探索打造智慧養老應用場景,開展應用場景試點示范。按照《廣州市智慧養老應用場景需求清單(2021年版)》,將現代化信息技術及智能化產品應用于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安全防護、健康監測以及精準鏈接服務資源提供服務等各個領域,提升養老服務智慧化水平。
(二)助殘服務類。主要包括為各類殘障人士提供康復輔助器具體驗適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職業技能培訓、創新就業輔導、環境無障礙、社會融入、家庭支持、文娛團隊建設等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質量和社會適應能力的服務。
(三)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類。主要包括為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行為偏差青少年、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未成年人群體提供幫教助學、心理援助、法律援助、行為矯正、家庭關系調適等關愛幫扶和權益保護服務。包括:
1.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為農村留守兒童(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且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學業輔導、精神關愛、自我保護教育等服務。
2.困境兒童幫扶:為困境兒童(即不滿十八周歲,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關心幫助的兒童,主要包括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監護缺失兒童等)提供救助幫扶、成長輔導、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服務。
3.其他特殊未成年人群體保護:為行為偏差青少年、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未成年人群體提供幫教助學、心理援助、法律援助、行為矯正、家庭關系調適等關愛幫扶和權益保護服務。
(四)救助幫困類。主要包括為低保低邊、特困人員、機構內孤兒成年后社會安置對象、流浪乞討人員等困難群體提供醫療服務、教育支持、就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扶持,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社會融入、照料服務、走訪探視等服務,主要包括:
1.困難群眾關心關愛服務。為低保低邊、特困等困難群眾開展走訪、探視、慰問等服務,協助解決基本生活、醫療、教育、住房、應急等困難,強化困難群眾生活保障。
2.困難群眾就業能力提升。為低保低邊、特困等困難群眾中有勞動能力、勞動意愿的群眾開展技能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扶持等服務,引導困難群眾走出家門、融入社會。
3.困難群眾心理健康支持。為低保低邊、特困等困難群眾開展心理健康評估、心理健康服務、個案輔導等服務,舒緩困難群眾心理。
4.流浪乞討人員關愛服務和就業能力提升。為流浪乞討人員開展心理輔導、協助返鄉等服務,為其中有勞動能力、勞動意愿的提供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
(五)社區治理類。主要包括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結合社區實際需求,開展符合宗旨的公益性、普惠性、綜合性社區服務或活動。
主要包括創新社區“兩委”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聯動機制,健全鎮(街)、村(居)參加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機制和設立社區基金等協作載體。結合居民實際需要,整合鏈接各類資源,吸納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社區企業等各方力量參與社區建設,為社區居民提供黨建引領、社區協商、養老托幼、文體康養、公益慈善、智慧服務、鄰里互助、糾紛調解、全齡友好、社區融合等一站式社區綜合高品質服務。
四、資助規模
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2023年投入2000萬元用于開展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
五、資助標準和要求
本屆公益創投項目以核定的預算總額與社會組織自籌資金之間的差額作為資助標準,共分三檔:
第一檔: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金額的60%且不超過80萬元。為老服務類、助殘服務類、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類、救助幫困類各設置一個資助項目。
第二檔: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金額的60%且不超過50萬元。
第三檔: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項目預算金額的80%且不超過10萬元,適用于新成立不足兩年且首次申報的社會組織。
鼓勵在民政部、廣東省級和港澳地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非政府組織)申報第一、二檔公益創投項目。
資助資金用于本項目人員費用支出部分不得超過30%,項目自籌資金部分不受此比例限制。鼓勵社會組織自籌資金,對自籌比例高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
政府部門已提供了相同服務、已安排專項資金或購買服務資金的,不予重復資助。
不資助向受益對象發放救助款、獎學金和補貼、課題研究、宣傳圖書贈送、投資、考察旅游、軟件系統開發、基建、購置設備和服務設施等活動。
六、申報材料
每個創投主體只能申請一個項目,相同服務內容的項目申報不超過三屆。如不同創投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創投主體提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一)《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書》
詳細說明項目性質、服務人群分析、服務需求分析、工作計劃、項目創新性分析、服務效果預測、團隊組成、項目預算、突發情況預測及應對機制等情況,應當重點說明項目可量化、可評估的實施效益和預期成果。
申報書示范格式由主辦單位制定,在市社會組織信息平臺公布,供創投主體查閱下載。創投主體應按照示范格式如實填寫。其中,工作計劃需另附《項目實施方案》、項目預算需另附《自籌經費籌措方案》。
《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書》分存檔版和盲評版。盲評版中含有申報機構名稱、簡稱、logo、主要負責人身份等信息有關內容一律用“*”號代替。除此信息外,存檔版和盲評版的其余信息、內容須完全一致。
申報書存檔版需按要求在相應位置加蓋公章,盲評版不需要加蓋公章且為doc格式。
(二)相關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核實的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2022年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2023年新成立的按實際成立月份提供即可(加蓋公章);
3.本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明確費用支出審批程序及經辦人、項目負責人、授權批準人、財務人員審核職責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加蓋公章);
4.至少1名專職工作人員近3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簽訂的勞務合同(加蓋公章);
5.經社會組織登記機關核準的章程(加蓋公章);
6.2020-2022年政府購買服務情況明細表(加蓋公章;附各項目協議正文首頁及簽字頁復印件);
7.已成立黨組織的,提供黨組織成立批復復印件;獲得等級評估、品牌評估等稱號的,提供有關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8.非廣州市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提供能滿足本項目在本市實施場地要求的承諾(可用自有場地產權證明、場地租賃合同、無償使用場地證明替代);
9.綜合運用圖像、動畫、聲音及影像資料等生動展現項目理念及計劃的,創投主體可提供項目推介PPT或路演短視頻(系統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0M,短視頻時長不超過5分鐘)。
七、申報方式
廣州市及各區創投主體應通過業務辦理系統(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提交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材料。業務辦理系統將于2023年4月19日9:00起開放通道受理項目申報資料,并于2023年5月8日24:00關閉,創投主體應確保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在截止時間前正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的,視為申報不成功。
非廣州市(區)的社會組織,通過指定郵箱: zhujinjie@gz.gov.cn提交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材料。即于2023年5月8日24:00前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在截止時間發送至指定郵箱。未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的,視為申報不成功。
八、評審辦法
(一)專家抽取與回避制度。項目評審將在項目征集結束后進行,從廣州市社會組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公益創投項目及預算的評審;評審專家與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存在利益關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到公正評審的,應主動申請回避,主辦單位也可以要求回避。
(二)項目評審實行盲評。項目申報信息分為創投主體基本信息和項目具體內容,創投主體基本信息對評審專家屏蔽。
(三)擬資助項目產生方式。評審小組依據《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評分標準》進行量化評分排序,并根據得分高低排名,按本年度資助總金額的115%,確定擬予資助的公益創投項目及候補項目。
其中,第一檔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80萬元的公益創投項目設置專門評審小組。為老服務類、助殘服務類、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類、救助幫困類各設置一個資助項目。各類別項目申報數量達到3個或以上的,根據得分高低排名,產生本類別資助項目,未獲得本類別資助的申報項目,根據得分高低納入本屆公益創投總排名;各類別項目申報數量未達到3個的,不產生本類別資助項目,直接根據得分高低納入本屆公益創投總排名。
(四)資助資金調整辦法。對評審小組核定項目資助金額調整幅度超過10%的申報項目按照《公益創投項目資助資金調整辦法》進行協調,協調一致的由創投主體簽字確認,協調不一致的由評審得分排名靠前的申報項目按順序遞補。
(五)對擬資助項目的實地考察。確定擬予資助的公益創投項目名單后,由評審專家按照集體商議和隨機抽取的原則提出不低于20%需實地考察的項目名單。對書面申報內容與實地核查結果不一致的,取消資助資格,由評審得分排名靠前的項目按順序遞補。
九、項目實施
項目實施時間為2023年5月—2023年11月。項目一經確定,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與創投項目實施單位及時簽訂資助合同,按進度撥付資助資金,并實時做好監督評估、宣傳推介、項目總結等相關工作。
十、活動管理
(一)資金安全
創投主體應加強前期調研準備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和服務對象情況,全面、科學、準確、合理編制預算。
創投主體應當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的原則,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專項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將項目資金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便于追蹤問效和監督檢查。
嚴格按照申報用途使用資金,保證項目資金的安全和正確使用,不得用于購買或修建樓堂館所、繳納罰款罰金、償還債務、對外投資、購買汽車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項目資金中提取管理費。
(二)項目管理
創投主體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項目,并按照要求定時在業務系統錄入上傳服務數據等有關信息。項目一經立項,不得分包、轉包,不得無故調整。
項目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終止、撤銷、變更的,須按程序報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項目均應于項目實施周期內完成。各創投主體要從確保創投活動安全推進、維護社會穩定、保障項目參與人員和服務對象安全的高度出發,嚴格做好項目活動和資金的有關安全事項及安全保障工作。
(三)績效評估
主辦單位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總體實施效果進行績效評估。承辦單位及創投主體應配合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的績效評估,確保項目資金科學、合理、有效使用。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項目評審和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因素,并與社會組織的等級評估、表彰獎勵、行政處罰相銜接。
(四)社會監督
承辦單位、績效評價單位及創投主體要及時收集視頻、音頻等素材,建立專門項目宣傳檔案,在開展項目宣傳活動、發放資料及配發物品上要以顯著方式標明“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資助標識,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項目活動情況,為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創投主體實施項目情況進行監督,提供涉嫌違規立項、執行等線索,確保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經得起各方檢驗,發揮應有的標桿示范效應。
十一、聯系方式
主辦單位: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020-83179233 ,020-38814760
技術支持:廣州市簡美網絡科技有限公司,020-87554998
咨詢QQ群:780943638
2. 第十屆廣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申報材料自查表.doc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