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教基教〔2020〕3號
各區教育局、財政局:
為緩解幼兒園經費支出壓力,減輕疫情影響,穩定教職工隊伍,維持幼兒園開學后的正常教學秩序,結合《廣州市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實施辦法(修訂)》(穗教發〔2018〕27號)的實施情況,專就非在編教職工津貼比例進行調整:
對各類公辦幼兒園(教育部門、機關、部隊辦幼兒園,集體辦幼兒園,國有企業辦幼兒園,事業單位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生均定額補助,“用于補助非在編教職工津貼比例不超過50%”調整為“用于補助非在編教職工津貼比例由各區根據本區實際確定,補助比例報送市教育局備案”。該項調整僅適用于因疫情影響的2020年。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區財政部門要落實資金績效評價和跟蹤監管責任,確保專款專用,依法依規;各幼兒園對資金的使用安全和管理全過程負責,確保調增的補助經費全部用于非在編教職工津貼。嚴禁以任何借口擠占、挪用本次調增的非在編教職工津貼補助資金。
《廣州市幼兒園生均定額補助實施辦法(修訂)》(穗教發〔2018〕27號)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通知。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4月28日
(承辦處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市財政局教科文處,聯系電話:22083686、38923387)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市委辦公廳、市府辦公廳、市公安局、廣州警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