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殘聯〔2018〕63號
各地級以上市殘疾人聯合會、財政局、地方稅務局,橫琴新區地方稅務局、深汕合作區地方稅務局:為做好我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規范用人單位申請緩繳、減繳或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程序,省殘疾人聯合會、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制定了《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6月1日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7〕51號)和《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征收工作的通知》(粵殘聯〔2018〕32號)精神,為規范用人單位申請緩繳、減繳或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程序,現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對象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粵單位)等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可申請辦理緩繳、減繳或免繳保障金。
二、申請時間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曰。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緩繳、減繳或免繳保障金。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的均視為無辦理需求,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障金。
三、申請條件
(一)緩繳條件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導致生產經營暫時困難,難以按時足額繳納保障金的,可申請緩繳保障金,保障金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二)減繳條件
1.用人單位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一,可申請減繳保障金。
(1)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導致虧損。
(2)用人單位連續兩年虧損,且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0.75%,每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不高于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
2.減繳額度
用人單位減繳額度為應繳額度乘以減繳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減繳額度﹦應繳額度×減繳比例
減繳比例﹦上年度人均虧損額÷(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lOO%
上年度人均虧損額是上年用人單位虧損總額除以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保障金減繳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
(三)免繳條件
用人單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四、申請方式
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所在地未設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直接向縣級殘聯申請。東莞、中山市可將申請審批權限下放到鎮街級殘聯。
五、申請資料
(一)緩繳資料
1.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繳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書面報告;
3.年審年度的審計報告;
4.年審年度的單位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等財務報表;
5.最近一個月單位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的銀行帳單;
6.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二)減繳資料
1.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繳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申請減繳保障金的書面報告;
3.年審年度的審計報告;
4.年審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調整報告》(連續兩年虧損的用人單位需提供最近兩年的報告);
5.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連續兩年虧損的用人單位無需提供);
6.上年度報統計部門的《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年報)》(1102統計表),沒有該統計表的需提供上年度1-12月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繳款情況查詢》。
(三)免繳資料
1.填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繳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申請免繳保障金的書面報告;
3.已進入破產程序的,提供法院立案受理破產申請或裁定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已辦理歇業手續的,提供申請注銷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等。
以上申請緩繳、減繳或免繳的所需材料,均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六、審批程序
(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接到用人單位申請材料后,進行初審,組織集中審核,確定緩繳期限、減繳比例或免繳情況,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復。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自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批準緩繳、減繳或免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信息提供給同級地稅機關,報財政部門備案。
(三)用人單位自批復之日起5個工作日后,按照審批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交保障金。
(四)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批準緩繳、減繳或免繳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單進行公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及批準緩繳、減繳或免繳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七、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對申請保障金緩繳、減繳或免繳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辦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各地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稄V東省殘聯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殘聯〔2014〕50號)同時廢止。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繳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繳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
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繳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