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精細化環境管理,助力“無廢城市”高質量建設,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積極總結前期開展的含油金屬屑豁免利用管理經驗,于11月22日印發實施《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管理工作要求。
《通知》明確,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第1至31項,所列豁免環節為“利用”或“處置”的危險廢物,在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按照豁免內容實行豁免管理,其“利用”或“處置”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豁免管理單位應當納入省固廢平臺管理,如實登記豁免管理的危險廢物類別、代碼、利用處置規模等信息,上傳項目環評及批復文件、危險廢物豁免利用或處置方案。
《通知》要求,豁免管理單位嚴格按照登記的方案開展綜合利用或處置,加強日常生產運營管理,不斷優化生產工藝,提升管理水平,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產廢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豁免管理單位利用處置的,應核實豁免管理單位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及時核對豁免管理單位收集、利用或處置相關危險廢物的情況。
近年來,廣州市加強危險廢物豁免利用管理,在2022年5月印發通知對含油金屬屑實施豁免管理,形成廣州特色經驗。截至2023年11月,全市共有豁免管理單位13家,豁免經營規模76.11萬噸/年,其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豁免填埋36.98萬噸/年、含油金屬屑豁免利用29.84萬噸/年、醫療廢物豁免焚燒7.12萬噸/年、廢樹脂粉豁免填埋1萬噸、皮革廢碎料豁免利用0.627萬噸/年、鋁灰渣豁免利用0.5萬噸/年、農藥包裝物豁免焚燒0.05萬噸/年,豁免管理單位數量和豁免經營規模排名全省第一,有效解決市內部分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難題,降低企業處理處置成本,促進廢物資源化循環利用。
下一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豁免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強化省固廢平臺信息化監管,指導各分局對豁免利用處置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豁免管理單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