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LF0123GZ12ZC69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工貿技師學院科教城校區公寓床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麗清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更合大道長崗路29號30號內4號廠房
法定代表人:婁新濤
被投訴人1:采聯國際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7、23樓被投訴人2:廣州市工貿技師學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2636號
相關供應商:廣東愛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愛霖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海安路13號之一807房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工貿技師學院科教城校區公寓床項目”(項目編號:CLF0123GZ12ZC69),采購人為廣州市工貿技師學院,采購代理機構為采聯國際招標采購集團有限公司,項目預算金額16,726,500.00元,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于2024年3月22日發布招標公告,經更正后于4月29日組織本項目開標、評標,于4月30日發布中標供應商為廣東愛霖公司的結果公告。
采購代理機構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投訴人提出的質疑,于2024年5月20日對質疑函具體內容進行書面回復。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4年5月24日向本機關提交投訴書等資料,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補正材料,于2024年6月11日向本機關重新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關于投訴事項: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采購活動繼續開展。
(二)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案件事實并作出處理決定,鑒于投訴事項不影響采購結果,不予支持投訴請求。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