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M4400000707523141001
二、項目名稱: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口腔綜合治療臺等設備項目(采購包3)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海順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漢興中路156號516、517號房
法定代表人:吳景輝
被投訴人1: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婦女兒童醫療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金穗路9號
被投訴人2: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13樓
相關供應商:廣州智有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天河路33號大院24號201房(部位:自編208)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書需進行修改、補正。本機關于2024年6月1日送達《政府采購投訴一次性補正通知書》,要求投訴人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修改投訴書,重新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截至目前,本機關未收到補正資料或重新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投訴人提起的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