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0809-2341GZG12021
二、項目名稱:廣醫大實驗動物中心2023年新公共平臺建設項目(一)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省中科進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00號大院9號102房自編A一樓
被投訴人1:廣東華倫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廣仁路1號廣仁大廈7樓
采購人:廣州醫科大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新造路1號
相關供應商:蘇州猴皇動物實驗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漕湖街道朝陽工業坊A4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醫大實驗動物中心2023年新公共平臺建設項目(一) (項目編號:0809-2341GZG12021,預算金額為:1,722萬元),采購人為廣州醫科大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華倫招標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3年3月10日發布招標公告,于5月5日組織開標、評標。投訴人因中標供應商產品不符合實質性條款等問題,于5月12日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于5月22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于2023年6月8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投訴事項為:中標供應商提供的投標產品不滿足實質性條款等內容。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ㄒ唬┩对V事項1成立,且影響采購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蘇州猴皇動物實驗設備科技有限公司投標結果無效。采購人應當依法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專家評審程序,總計14個工作日,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