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2-8230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石墓成品構件及建墓、維修、刻字、貼金箔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古雅石雕工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社區1號路成暉石材園E區附1號
被投訴人1: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燕嶺路418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泉州偉德石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泉州偉德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螺陽鎮盤龍工業區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深圳市古雅石雕工藝品有限公司就“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石墓成品構件及建墓、維修、刻字、貼金箔項目”(項目編號:CZ2022-8230))代理機構2023年1月13日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結果和程序存在違法等問題,于2023年1月31日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代理機構于2023年2月9日對質疑函具體內容進行書面回復。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3年2月13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一中“投訴人不認可‘國家有關部門’的解讀,認為評標委員會無權進行擴大解釋”、投訴事項二中“泉州偉德公司的“熱心河長制事業 共建碧水藍天”榮譽證書不應獲得賦分”和投訴事項四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投訴事項一中“不認可泉州偉德公司投標文件提供的中國節能環保產品、全國質量信得過產品兩份榮譽證書被賦分決定”、投訴事項二中“泉州偉德公司的“熱心教育造福桑梓”“熱心公益情系教育”兩個榮譽證書不應獲得賦分”和投訴事項三成立。經核查,本機關發現本項目在招標采購中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1.招標文件商務評審部分“獲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資質或獎項”的評審標準,未制定相關條款明確“國家有關部門”范圍,且法律法規并未對“國家有關部門”概念作出明確規定。招標文件評審標準的設定未能細化、量化,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因此,招標文件“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存在歧義且評審標準未與相應的商務條件和采購需求對應,不符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 號)第五十五條和《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2.評標委員會部分評委對所有投標人的技術部分“配套服務響應情況”等4個評分項存在分項評分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標準范圍,違反了《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二條和《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 198 號)第十八條規定。3.招標文件規定本項目采取現場電子評標評審方式,而重新評審時有3名評委會成員未能到現場評審,亦未能提供評標現場活動全程錄音錄像,評標委員會重新評審程序不合規,不符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九條、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本項目在招標采購中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本項目作廢標處理,本機關責令采購人和代理機構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三)對調查發現投標供應商泉州偉德公司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問題,本機關依法另行處理。
(四)對評標委員會部分成員存在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和代理機構組織重新評審存在程序不合法、招標文件編制條款存在歧義問題,本機關依法另行處理。
(五)對投訴人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本機關已在投訴事項中查明事實作出決定。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