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2-3364
二、項目名稱:2022年廣州市老年病康復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子包2,子包3)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樟樹市平帆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張家山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17號219室
法定代表人:黃興平
委托代理人:謝小鏈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東升醫院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3016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相關技術參數具有明顯偏向性和排他性;2.項目評分方法不合理;3.相關招標參數重復列舉。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