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1-3324
二、項目名稱: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市八醫院后勤綜合保障服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潤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臨江大道681號321房
被投訴人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市八醫院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華英路8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 招標文件崗位需求設置的星號條款出現前后不一致,誤導各供應商報價。2. 中標人技術得分錯誤。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投訴人關于招標文件星號條款前后不一致的投訴事項未在法律規定期限內進行質疑,投訴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投訴人關于中標人技術得分錯誤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專家評審程序,總計7個工作日。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 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6 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