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440100-202009-104940-0016
二、項目名稱:廣州美術館密集架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青島望海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臨港經濟開發區閆家屋子南村
被投訴人1: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地 址:廣州番禺區星運路1號
被投訴人2: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攬月路 101號A座7層
相關供應商:無
地 址:無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美術館密集架設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440100-202009-104940-0016,預算金額29,427,300 元),采購人為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中心,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1年12月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予以受理。投訴事項為:1.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2.評審因素設定屬于以不合理條件實行差別待遇。3.評審因素設定存在規模歧視。4.評審因素設定限制排斥專業密集架廠商。5.項目設定最低限價。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三十一條(一)項規定,投訴事項第一項成立,對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進行質疑答復,本機關依法另行處理。
(二)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第二、三、四、五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