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ZY141G2061H02616
二、項目名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實訓室設備集中采
購—物流管理實訓室建設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國騰世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羅莊西里13號樓225室
被投訴人1:廣州中曜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興業大道南側(江南村工業一
區三橫路9號5樓)
被投訴人2: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市良路1342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招標文件中核心產品的參數設置不合理;2、招標文件中將提供負責本項目培訓服務人員的物流、快遞資質證書作為評分條件是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3、招標文件中“服務保障”部分的評審條件設置不合理。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投訴人的第一、第二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投訴人的第三投訴事項部分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本項目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三)對本采購項目存在的中標結果公告內容不完整、采購文件評審因素未細化和量化的違規行為,本機關將依法另行處理。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