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1-0507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設項目(一期)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翠增電子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黃埔區魚珠街道天虹街A3棟A1-1
被投訴人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
地 址:廣州市龍溪大道273號
相關供應商:廣東省恒迅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上渡路175號403房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設項目(一期)(項目編號:CZ2021-0507,預算金額126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采購代理機構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該項目于2021年5月13日發布采購公告,2021年6月3日開標,2021年6月9日發布中標結果公告。申請人認為招標文件設置不合規于2021年5月28日向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提出質疑,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6月3日作出答復。投訴人不服,于2021年6月3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予以受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二)項的規定,作出駁回投訴的決定。投訴人要求該項目取消中標供應商中標資格,重新組織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訴求,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