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深入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推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稱代理機構)專業化發展,進一步優化我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廣東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2021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粵財采購〔2021〕4號),市財政局決定從2021年6月開始組織開展2021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及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及評價對象
本次監督評價工作主要針對代理機構2020年執業情況,包括監督檢查工作和評價工作。市財政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及三年內不重復檢查的原則隨機抽取,并報省財政廳統籌,將代理我市政府采購業務的8家代理機構(名單見附件1)作為開展監督檢查對象。名單內的代理機構自愿參加評價,名單外的代理機構可向市財政局申請參加評價。
二、方式及內容
?。ㄒ唬z查工作。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財政部、省、市有關制度辦法、規范性文件等,市財政局派出2個檢查組(檢查組人員名單見附件1)對8家代理機構2020年度執業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每家代理機構抽取的項目數不少于5個。
(二)評價工作。鼓勵名單內的代理機構自愿參加評價,其他采購代理機構向市財政局申請參加評價。市財政局依據財政部《2021年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評價指標體系》(附件5),根據機構從業人員數量、業績等因素,按照成長性、綜合性兩類對代理機構分別進行評價。
三、工作時間安排
檢查評價時間從2021年6月開始,采取書面審查、實地考察等形式開展,具體安排如下:
?。ㄒ唬┎牧仙陥笈c自評階段(6月25日至7月5日)。
名單內的代理機構對照監督評價依據整理本機構相關情況,向市財政局報送機構基本情況、2020年度代理執業項目統計表、自查報告及迎檢材料(詳見附件2、附件3),參與評價的機構報送自評報告(報告模板及資料見附件4)。
?。ǘ鎸彶樵u價階段(7月6日至7月20日)。
市財政局成立檢查評價工作組,對代理機構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查,組織實施現場檢查、核實。對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對被查機構編制檢查工作底稿;對照評價指標體系,對參評單位編制評價底稿。
?。ㄈ┈F場監督評價階段(7月21日至7月30日)。
結合書面審查評價情況,檢查評價組進一步到代理機構實施現場考察、溝通,代理機構簽字確認檢查工作底稿或評價工作底稿。
(四)處理處罰意見階段(8月2日至9月22日)。
市財政局對檢查、評價中發現的采購人、代理機構、相關供應商和評審專家的違法、違規情形進行延伸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處罰或移送有權單位進行處理。
?。ㄎ澹﹨R總報告階段(9月23日至10月12日)。
市財政局匯總全市監督評價情況上報省財政廳。
三、工作要求
?。ㄒ唬┨岣咚枷胝J識。今年是財政部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第一年,將“檢查”與“評價”結合開展,是將問題導向和正面引導有機結合的一種方式。各代理機構應將此次監督評價作為展示本單位綜合實力和提高本單位專業能力的一個宣傳平臺、一次良好契機,積極主動申請參加評價,為推進我市政府采購專業能力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作出貢獻。
?。ǘ┲v求評價質量。各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監督評價工作,特別是近年來新成立的、實力較強并有一定規模的、代理項目數量較多的代理機構要積極主動參加,認真學習依據文件清單,積極做好自查和迎評工作,確保監督評價實效。
(三)加強溝通協調。各相關機構要積極配合監督評價工作,建立專人聯絡機制,于7月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告送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處(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504室),并指定專人全程負責配合評價,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范化。財政部、省財政廳將分階段對監督評價工作提出不同要求,市財政局將及時公布相關工作動態,請各相關機構及時關注,確保溝通暢順、反應及時。
?。ㄋ模┓e極迎接評價。各代理機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配合監督檢查工作。對被檢、被評過程中表現不積極、隱瞞、虛報相關情況的機構,市財政局將依法酌情予以專項監督檢查。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