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SZ-2021FW-05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標線及配套設施設備保潔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廣東匯天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天公司)
四、基本情況
廣州鑫梓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起對該項目的投訴。本機關依法對本項目履行監督。在處理投訴中發現你公司提供的響應文件存在偏差。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匯天公司在聲明函中未明確公司劃分標準所屬行業,不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要求,且聲明的從業人數與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人數不一致。因此,匯天公司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存在內容不完整、信息不準確的問題。鑒于其聲明的從業人數多于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人數,沒有證據足以認定其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主觀動機,本機關未支持投訴供應商將其作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進行處罰的請求,但該公司聲明函中存在明顯錯漏,引起采購糾紛,影響了政府采購效率。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等規定,本機關責令該公司對上述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情況報送本機關。今后,該公司應加強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相關政策的學習,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交文件的準確性、完整性盡到審慎審查的義務。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