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SZ-2021FW-05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中心六區(qū)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標線及配套設施設備保潔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廣東省華粵采購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況
廣州鑫梓昊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對該項目提起投訴,反映華粵公司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依法進行質疑答復。本機關依法受理并進行調查。
五、處理依據(jù)及結果
投訴事項成立,華粵公司對投訴人的質疑逾期處理,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八)項的規(guī)定,本機關責令華粵公司對上述問題進行改正,并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整改情況報送本機關。今后,華粵公司應加強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學習,依法處理政府采購質疑答復相關工作。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