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ZXY-HW-2015
二、項目名稱:廣州血液中心獻血紀念品招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翔天之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明旭街4號1503室
被投訴人1:廣東五洲醫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林樂路僑林街43-49號中旅商貿大廈東塔30樓
被投訴人2:廣州血液中心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麓苑路31號
相關供應商:深圳市萬通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蓮花一村社區皇崗路500號深業上城(南區)T2棟2201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血液中心獻血紀念品招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ZXY-HW-2015,預算金額252萬元),采購人為廣州血液中心,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五洲醫采科技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0年10月13日發布采購公告,2020年11月5日開標,2020年11月9日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投訴人因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于2020年11月11日向被投訴人廣東五洲醫采科技有限公司和廣州血液中心提出質疑,被投訴人廣州血液中心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答復。投訴人不服,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補正材料,于2020年12月18日重新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人的投訴事項均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本機關作出駁回投訴的決定。投訴人要求確認中標人深圳萬通順達公司中標人中標無效,對本項目重新招標,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上述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財政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