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或招標編號、政府采購計劃編號、采購計劃備案文號等,如有):CZ2020-1456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2020年度廣州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停車智能管理信息化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杭州??低曄到y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阡陌路555號1幢B樓19層
被投訴人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585號7樓辦公室
相關供應商:智慧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張家口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一期十號樓
當事人:無
地址:無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就“廣州市市政設施收費處2020年度廣州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停車智能管理信息化采購項目”(項目編號:CZ2020-1456,以下簡稱本項目)于2020年10月29日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被投訴人于2020年11月6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機關提出投訴,經補正材料,于2020年11月27日重新提起投訴,本機關予以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本機關予以駁回。投訴人要求的公開智慧互通公司投標產品的檢驗報告、認定智慧互通公司中標結果無效、變更中標結果,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財政廳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