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我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穗財采〔2019〕244號)有關規定,我局對你中心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和2018年度代理政府采購項目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結論如下:
本次抽查了你中心代理的“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康復專業物理治療實訓設備采購項目”“廣州市殯葬管理處白云區、黃埔區、增城區公益性骨灰樓布局規劃采購項目”“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檢察院物業管理服務采購項目”“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廣州市重點林區視頻系統建設項目”“廣州市廣園路公司廣園東路二期及延長線停止收費遣散安置人員專項法律服務采購項目”“廣州市廣播電視大學2018年至2020年教師繼續教育學院教學服務機構資格采購項目”“廣州市公安局2018-2020年保安服務采購項目”“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存量數據整理合并服務及監理(質檢)采購”“廣州市電子信息學校2018年信息化項目(校園電視臺演播室音視頻、燈光、聲學系統和影視教學設備采購)”“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南沙醫院二期后續家具采購項目”“2018年廣州市教育科研網出口流量租賃及應用系統維護項目之出口帶寬與鏈路子項目”“廣州市教育局2017年教育管理信息化項目之廣州市教育大數據平臺子項目”“廣州市水務局廣州市高清視頻系統建設采購項目”“廣州市交通站場建設管理中心公交站站場視頻系統建設項目”等15個政府采購項目。
檢查發現,部分預算單位的采購項目未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2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公告政府采購合同,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
經結合采購代理協議,區分采購人和代理機構責任,此次檢查暫未發現上述采購項目存在屬于你中心責任的問題。
廣州市財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