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LF0120GZ00ZC91A
二、項目名稱:2020年購置車載設備(重招)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云知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街道朗山路11號同方信息港C棟6A
被投訴人1:廣東采聯采購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
被投訴人2: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竹絲崗四馬路16號5、6樓
相關供應商:無
地 址:無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關于投訴人因不滿意被投訴人1對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2020年購置車載設備(重招)(項目編號:CLF0120GZ00ZC91A)”作出的質疑答復而提起的投訴,本機關已于2020年9月22日收悉。
經審查,投訴人投訴書內容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八條的規定,需進行修改、補正。本機關于2020年9月27日寄出《政府采購投訴補正通知書》,要求投訴人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修改投訴書后,重新向本機關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機關仍未收到投訴人補正資料并重新投訴。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投訴人提起的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財政廳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