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推進PPP模式發展,進一步提升民間資本的參與度和積極性,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關于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指導意見》,要求不斷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開放力度,規定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
《指導意見》強調,創造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的良好環境。在制定PPP政策、編制PPP規劃、確定PPP項目實施方案時,注重聽取民營企業的意見,充分吸收采納民營企業的合理建議。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為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創造更加公平、規范、開放的市場環境。對民間資本主導或參與的PPP項目,鼓勵開通前期工作辦理等方面的“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