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各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4〕99號,詳見附件1)和市衛生健康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穗衛函〔2024〕1334號),現將2024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762萬元下達你們。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上級補助資金,盡快將本次下達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請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三、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區財政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并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市衛生健康委、各區財政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
2.資金分配表
3.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