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政局,各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4〕115號,詳見附件1)和市民政局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現將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3,311萬元下達你們。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3〕88號)有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統籌使用中央補助資金,加大結轉結余資金消化力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此次下達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區在下達該直達資金時,可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三、請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四、此次下達資金為“三保”資金,資金標識為“A0302-困難群眾救助”,此標識貫穿項目入庫、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資金撥付全過程,且保持不變。各區財政部門應按規定接收上級下達的轉移支付項目,在一體化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三保”標識的指標,不得隨意增加、刪減和修改。
五、請市民政局、各區財政部門會同民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加強資金撥付的時效性、公開性、透明度,將資金按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詳見附件3),將績效目標對下分解,切實做好區域內預算績效監控管理工作,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
2.資金分配表
3.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中央財政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