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交通運輸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的通知》(粵財綜〔2023〕25號,見附件),現將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280萬元下達你局,并通知如下:
一、請認真落實《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1〕50號)等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中央車購稅資金,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此外,本級主管部門應制定項目明細績效目標,于 60 日內報送省財政廳和省級主管部門備案。
三、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 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二批,直達部分)的通知 .pdf
廣州市財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