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安排2024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第四批)預算的通知》(粵財社〔2024〕234號,詳見附件1)和你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第四批)預算資金1,100萬元下達你委。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或收回等環節保持不變。
二、請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三、請你委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防止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四、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安排2024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第四批)預算的通知
2.資金分配表
3.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12月4日
請下載: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4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第四批)預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