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2024年3月28日在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報告我省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打好審計整改“組合拳”的重要要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健全完善具有廣東特色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省委書記黃坤明同志第一時間作出批示,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審計委員會會議研究部署,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抓好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多次深入基層一線調研,對部分時間跨度長、涉及利益復雜、整改難度大的問題現場指導推動。省長王偉中同志多次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抓緊整改,舉一反三,完善政策、機制,用好財政補助資金,發揮財政資金效益。省有關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有力推動中央及省級審計機關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各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切實承擔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認真落實,以問題整改為契機,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提高工作質量水平。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將《關于我省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全部納入整改范圍,按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分類提出整改要求,向70個地方、部門、單位印發整改通知和清單,督促全面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將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重要內容,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深化審計結果運用,形成強大整改工作合力,取得積極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總的來看,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以及各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高度重視、共同努力下,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成效明顯,整改質量穩步提升,整改完成時限大幅提前。截至2023年12月底,《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078個問題,已整改到位907個,整改到位率84.14%,其中745個立行立改問題已整改到位722個,整改到位率96.91%;171個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審計查出問題共涉及金額2065.5億元,已整改1962.59億元,審計金額整改到位率95.02%。共處分處理171人,約談相關責任人44名。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237項,一體推動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三個亮點。
(一)審計整改責任壓得更加堅實。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及時聽取審計查出問題報告,部署推動問題整改,要求各地各單位將落實審計整改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檢視整改的重要內容,省審計廳梳理并提供近5年21個地級以上市、118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103家單位共1408個問題的整改清單。各相關地區、部門單位將審計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采取實招硬招狠抓整改落實,對照問題逐項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行業主管部門認真研究審計指出的屢審屢犯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舉一反三、源頭治理。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堅決扛起整改督促檢查政治責任,研究細化整改要求,精準提出審計建議,嚴格把住銷號關口,將以往審計整改情況列入審計重點內容,對重點部門單位整改落實開展“回頭看”,鞏固審計整改成效。
(二)審計整改格局更加成熟定型。深入推進審計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組織人事等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制訂我省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工作實施辦法,推動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制定出臺《廣東省審計廳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類及整改結果認定辦法(試行)》,健全審計整改分類管理機制和審定流程,探索歸納18項整改結果認定標準,實現整改結果認定尺度相對統一。圓滿完成審計署對我省開展的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住房租賃相關資金審計、醫療保險基金和“三醫聯動”改革專項審計調查等項目整改工作。省委巡視辦將近年來珠三角9市未完成審計整改的41個問題列入巡視重點內容。省委組織部與省審計廳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會商研判機制,對2批次共33名省管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會商研判,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抓好審計整改。省政府督查室重點督查督辦民生領域審計發現突出問題,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常委會預算工委跟蹤監督審計發現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審批及支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等重點突出問題,推動啃下整改落實“硬骨頭”,以重點問題深入整改引領推進全面整改。
(三)整改成果運用更加順暢高效。省委審計辦、省審計廳充分發揮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效能,組織召開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財政部門、國資部門等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以及住建、水利等主管部門共同參與的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會,研究審議整改分工方案,推動審計整改落到實處,促進整改成果利用最大化。21個地級以上市黨委、政府將審計整改納入法治政府、部門績效考核指標,充分運用考評“指揮棒”倒逼推進整改落實。湛江、云浮等市建立審計整改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審計整改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安排,推動審計整改有效實現“發現反饋”到“整改共享”全鏈條閉環管控。20個市開展紀審聯動,16個市建立巡審結合工作機制,8個市建立督審聯動機制,更好發揮審計在反腐治亂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有關地區、部門單位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審計整改:省級財政通過收回結余資金、調整投資計劃、加快撥付等方式整改1213.46億元;省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等方式整改447.89億元;有關地區通過追繳、統籌盤活、歸還原渠道等方式整改202.72億元;有關省屬企業通過調整賬目、追回損失等方式整改98.52億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省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方面。應整改問題9個,涉及1個市和2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8個,整改金額1213.46億元,完善制度1項。
一是對少計省級財政收入問題。省財政廳全面清理省級代收銀行待報解戶余額,將以前年度收繳的非稅收入全部清理入庫,涉及金額3.07億元。二是對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問題。省財政廳落實預算主體責任,加強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年初預算編制,要求預算申報具體到地區和項目,推動年度預算編早編細編實。三是對部分代編預算資金未按規定及時分配下達問題。省財政廳深化預算管理改革,2023年省級預算中,省級使用和確定項目的資金年初預算到位率達92%。四是對部分轉移支付資金未按規定提前告知,影響市縣年初預算編制問題。省財政廳嚴格落實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四掛鉤”辦法等制度,加強預算資金下達管理,強化項目庫管理“硬約束”,督促做好項目研究謀劃和入庫儲備工作,提高項目入庫率和入庫質量。五是對部分轉移支付資金下達晚于規定時間問題。省財政廳將省級轉移支付提前下達時限和比例納入省直機關績效考核指標,督促有關部門及時申報資金,嚴格按規定時限下達資金。六是對部分轉移支付資金當年未下達,未能及時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問題。省財政廳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機制,下達農業保險保費省級補貼清算資金(含森林保險),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制定年中分配方案、加快資金下達,整改9.79億元。七是對部分結轉資金未能統籌使用問題。省財政廳已將上年結轉資金剩余額度作為結余資金補充到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涉及金額48.96億元。八是對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推動完善相關制度,指導地市將擔保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防止出現賬外資金。1個市已將代償金返還失業保險基金賬戶,涉及金額2.5億元。
2.省級部門預算執行方面。應整改問題144個,涉及17個部門,已完成整改127個,整改金額44.17億元,完善制度27項。
一是對部分部門預決算編制不夠完整準確問題。4個部門和7家所屬單位將可預見的常規性收入編入預算,確保年度預算編制完整。1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加快項目建設、嚴格預算支出、調劑閑置資金,共整改8350萬元。6個部門和60家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表、上繳財政、規范管理等方式整改1.38億元。二是對部分部門預算執行不嚴格問題。6個部門和17家所屬單位加快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共整改3.03億元。5個部門和14家所屬單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共整改4354萬元。3個部門和5家所屬單位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強化合同履行監督,規范合同履約驗收,共整改2415.11萬元。1個部門和9家所屬單位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原則,嚴格按預算安排執行支出。三是對部分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1個部門組織清理對企事業單位轉嫁、攤派、報銷費用,將鐵路及城軌建設項目咨詢評估費納入專項經費解決。4個部門和5家所屬單位加強會議、公務用車、設備采購等方面管理,停止以公用經費開支編外人員費用。四是對部分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嚴問題。3個部門和5家所屬單位加強資金分配下達,細化項目績效目標,規范項目驗收評審,共整改3.85億元。6個部門采取現場督導、加快資金撥付、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等措施整改14.86億元。7個部門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通過歸還原渠道、上繳財政、調整賬表等方式整改5.02億元。五是對部分項目采購不規范管理不到位問題。11個部門和24家所屬單位通過加強預算編制、規范政府采購、強化合同管理等方式整改7.15億元。六是對部分部門財務管理和對所屬單位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問題。6個部門和20家所屬單位加強存量資金統籌盤活,清理上繳財政9349.73萬元。2個部門和5家所屬單位通過清理往來賬款和銀行賬戶等方式整改1573.99萬元。6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推進42家下屬企業股權劃轉、清理和注銷,優化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完成工程項目結算313個。
3.市縣財政管理方面。應整改問題24個,涉及4個市,已完成整改19個,整改金額116.01億元,完善制度7項。
一是對部分地區財政收支不真實問題。1個市和2個縣通過規范總會計核算、及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定期清理非稅財政專戶等方式整改64.96億元。2個縣加強年度財政決算編制,確保年度財政收支真實完整。二是對部分地區預算管理不到位問題。1個市強化預算約束,將下年度政府投資項目細化列入部門預算,提高年初預算編制到位率。1個市規范年初預留資金和收回存量資金的使用管理,細化年初預算,健全預算執行約束機制。三是對部分地區資金使用不合規問題。2個縣通過逐步歸墊被擠占的資金、加快撥付等方式整改專項資金8071.73萬元。四是對個別地區收入征繳不及時問題。2個縣通過規范礦業權出讓收益管理、上繳礦業權出讓收益分成等方式整改8900.8萬元。1個縣完善合同變更管理的議事決策程序,向4個項目開發商發出繳交違約金通知書,共整改4165萬元。五是對部分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問題。1個市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做好國有資產統計及報表編制,完成2022年度財政與國資系統企業戶數校對。1個市和1個縣盤活2處長期閑置資產,理順公有房產管理運營機制,通過公開掛網招租、盤活使用等方式整改物業5394宗。1個市和3個縣通過登記入賬、掛網招租、清理收回、司法處置等方式整改物業2095宗。六是對部分暫付款、欠款未及時清理問題。1個市和1個縣通過清理和規范財政暫存暫付款、按規定將周轉金專戶資金繳入國庫等方式整改9.18億元。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應整改問題36個,涉及7個市,已完成整改33個,整改金額41.62億元,完善制度5項。
一是對專項債券支出程序不規范問題。5個市嚴格執行合同規定,按建設進度撥付債券資金,共整改8.72億元。二是對專項債券審批手續不完善問題。5個市科學謀劃和儲備項目,全過程管控項目建設,嚴格按要求編報和批復項目概算。三是對債券資金閑置問題。3個市提升項目儲備質量,加快資金支出進度、形成實物工作量,共整改4.34億元。4個市通過加快建設進度、盤活閑置資金和資產等方式整改4.35億元。四是對個別項目建成后未達預期效果問題。1個市梳理和儲備專項債券項目,對審計指出的污水處理廠加強運營管理。1個市組織專家現場監督施工方拆除和修復開裂路面,確保鄉村振興連片連線特色示范村項目建設質量。
(三)政策落實和重點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支持實體經濟相關政策落實方面。應整改問題155個,涉及21個市、4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137個,整改金額6.54億元,完善制度21項。
(1)助企紓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方面。一是對部分地區未全面落實水電費、房租減免政策問題。19個市的202家單位已退還應減免的國有物業租金1.03億元。9個市的30家供水、轉供水、轉供電等單位已退費551.74萬元。對因企業注銷等暫無法退費退租的情況,已發布退費公告。二是對一些單位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措施不到位問題。2個省直部門和8個市的37家責任單位加強專題培訓、強化預算編制審核,要求在以后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或預留份額。4個市的6家單位已廢除限制排除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的規定。三是對部分地區消費券投放管理不規范問題。省商務廳組織第三方對2022年全省發放消費券進行清算。8個市通過官方媒體、公益廣告等渠道加大宣傳力度。8個市發動汽車、家電、零售、餐飲等領域商家積極參與,完善消費券面值、發放頻次和使用方式。4個市完善消費券管理細則,進一步明確商家準入條件、第三方支付平臺審核義務和市主管部門核查責任。2個市已收回超范圍或超標準發放的消費券資金56.15萬元。四是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及保證金問題。14個市的157家單位已清償拖欠中小企業賬款2.25億元。9個市的25家單位已全額退還違規收取或期限屆滿的保證金6571.16萬元。除個別企業主動申請或已破產,3個市的34家旅行社已申辦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五是對部分地區未落實落細金融紓困政策問題。3個市向企業發放各類貸款貼息557.66萬元。2個市的2家擔保機構退還違規收費128.67萬元。4個市的9家銀行已全額退還轉嫁企業的擔保物評估費877.77萬元。5個市的6家擔保機構優化風控體系,降低對客戶反擔保要求。7個市的7家擔保機構開展擔保行業違規收費專項清理行動,降低企業擔保費率。六是對一些單位存在亂收費現象問題。6家協會取消違規設置的職業資格認定4項,明確政府委托事項的收費項目2項,退還違規收費698.03萬元。10家協會、商會退回多收會費149.09萬元。11個市的29家單位取消各項自立名目的收費項目,退還違規收費2713.68萬元。
(2)“小升規”獎補資金和中小微企業服務券資金方面。一是對個別地區未實現資金效益目標問題。1個市在官網、“企莞家”平臺、主流媒體上積極宣傳中小微企業服務政策,通過微信群、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1個市開展“中小微企業服務月”活動,舉辦民營及中小企業家培訓沙龍10期,開展惠企政策宣講會5場。二是對部分地區主管部門審核不嚴、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2個市收回或抵扣多發放的獎補資金60萬元,2個市撥付應發未發的獎補資金1740萬元。1個市收回5家服務機構騙取的服務券資金89.48萬元,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查處。3個市收回8家服務機構超范圍取得的服務券資金93.92萬元。
2.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相關政策落實方面。應整改問題207個,涉及12個市、8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190個,整改金額18.27億元,完善制度51項。
(1)省級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資金和政策方面。一是對部分工業園服務企業不到位問題。4個市的6個工業園加大工業用地保障力度,保障企業開工投產用地需求607.46畝。1個市的3個工業園清退違規收取的涉企保證金9250.736萬元。1個市的1個工業園已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4.84萬元,退回質保金20.05萬元。二是對部分工業園未達績效目標問題。4個市制定年度預期目標和工作方案,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和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對資金績效指標完成情況的督導。三是對部分地區獎補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3個市收回多發獎補資金1455.42萬元。1個市和4個縣安排5戶企業配套獎補資金159.36萬元。8個市督促有關單位提高資金撥付效率。
(2)省級產業創新能力和平臺建設資金及政策方面。一是對個別配套政策制定不科學問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督促1個市制定特色產業集群產業鏈協同創新試點工作方案,不再將擔保作為項目申報入庫的必要條件,調整優化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范圍、金融支持、獎補比例等政策,加大對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入庫的指導。1個市將評價結果與項目入庫排序掛鉤,優先支持良好等次以上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二是對個別地區主管部門把關不嚴,違規發放扶持補貼問題。1個市實行市鎮兩級聯動,對完成驗收項目擇優給予事后獎補,未按期完工驗收項目不再享受政策支持,組織行業專家對5家企業進行實地復核。三是對部分資金滯留或閑置問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加強督導和評估,撤銷1家設計研究院的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資格。1個市將資金使用進度納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考核,逐月通報情況。
(3)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方面。一是對主管部門履職不到位問題。省農業農村廳印發《廣東省現代農業產業園高質量發展規劃(2023-2025年)》等3項制度,加強管理產業園的遴選及驗收;對驗收流于形式或虛假驗收的產業園開展復核,清退驗收把關不嚴的專家6名;設置平臺企業、合作對象資格條件,嚴格審核2023年“補改投”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的實施主體。6個縣認真落實產業園土地等扶持政策,積極協調產業園用地。二是對部分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問題。省農業農村廳取消存在套取財政資金等問題的省重點農業龍頭企業資格10家,會同省財政廳改進財政資金審核和撥付模式,強化資金監管流程。6個市追收套取騙取、超范圍使用的財政資金2861.57萬元,問責約談相關公職人員59人次,通過資產查封保全、發律師函等措施,對11家實施主體追回違規用于負面清單事項等資金1281.45萬元。三是對部分產業園建設未達績效目標問題。省農業農村廳制定省現代農業產業園績效評價辦法,細化績效指標,強化績效結果應用。相關地市建立后續資產管理制度,完善產業園公益類項目、實物資產運營管理機制,持續跟蹤監測資產安全和運營效果,督促指導17個產業園實施主體加快配套設備建設,補足工程量。帶動26個產業園實施主體盤活閑置設施設備,提高使用效率;加強3個產業園招商引資,強化科技成果落地轉化。
(4)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方面。一是對未完全落實基地扶持政策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與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聯合推進港澳青年創新創業融資服務,開發適合港澳青年的信貸融資產品。8個市加強政策宣傳、邀請銀行進基地、強化數據比對及一對一指導,提升創業擔保貸款在港澳基地和港澳青年中的知曉度。1個市和2個縣建立基金與基地常態化聯系機制,促成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2個。6個市的9家省級基地開通從深港口岸和珠澳口岸接駁基地的無縫快速交通渠道。6個市出臺面向港澳青年的跨境交通補貼政策。二是對部分基地使用率低、港澳元素少問題。省有關單位聯合珠三角9市對接港澳社會組織,深入調研工作難點堵點,督促地市加強基地巡查管理,完善基地信息報送制度等。截至2023年12月底,12家省級基地的總體使用率提升38.5%,港澳項目占比提升18.1%。
3.重點項目方面。應整改問題58個,涉及1個市、5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34個,整改金額411.83億元,完善制度2項。
(1)省重點項目建設方面。一是對部分項目未能按期開工或進展緩慢問題。省發展改革委實行清單管理,每月跟蹤進展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已開工項目25個、完成序時進度項目165個。二是對部分項目林地海等要素未落實問題。省發展改革委會同鐵路機場、公路港航等專項指揮部和要素保障部門,多次協調重要事項。截至2023年12月底,落實用地指標項目68個,解決用地指標8.7萬畝,已供地6萬畝;落實用海指標項目4個,解決用海指標27.14公頃;落實用林指標項目24個,解決用林指標1.4萬畝。三是對部分項目資金不到位或管理不規范問題。省政府制定投資管理辦法,以項目定預算,促進省重大項目審批提質增效。截至2023年12月底,49個項目已融資1232.1億元,3個項目收回超進度支付的資金9255.04萬元。四是對個別項目未及時發揮經濟社會效益問題。截至2023年12月底,佛肇、莞惠城際已完成移交前相關工作,后續盡快實現廣佛南環和佛莞城際開通運營。南海長海發電有限公司燃氣—蒸汽聯合循環冷熱電聯產項目配套燃氣管道完成進度約95%,3臺機組已全部投產,電力線路工程已按計劃完成建設并通電。
(2)機場建設項目方面。一是對個別項目推進緩慢問題。白云機場東飛行區北繞滑建設項目正與白云機場三期工程同步建設;深圳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已完成投資25.7億元,東區國際轉運一號貨站項目已開工,東區國際快件一號貨站、南貨運區新建國際貨站、東北貨運區等項目前期工作進度明顯加快;珠海機場航站樓國際區設備安裝項目已開展立項事前績效評估。二是對個別項目統籌規劃不到位導致增加成本問題。省機場集團積極推廣征地拆遷包干模式,爭取縮短項目批復時間、節約工程投資。三是對個別項目資金閑置及違規管理使用問題。白云機場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已完成投資21.45億元;省機場集團根據當前證券監管要求和資本市場狀況,已制定注資方案并積極落實。
(3)國外貸援款項目方面。一是對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問題。粵電陽江沙扒海上風電項目核減成本2.07億元,將與施工單位談判;排查施工合同,在招標文件中禁止建筑施工工程交由不具備招標資質要求的子公司實施。欠發達地區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方面,16個縣已取得用地權屬或補辦建設手續。二是對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省教育廳、財政廳聯合對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示范項目閑置2年以上的財政專項資金開展核查,截至2023年12月底,5個縣累計支出5.83億元,支付進度84.26%。潮南水資源保護及利用示范項目實施單位已落實新增債券資金1.33億元,撥付1.18億元;安排地方配套資金結算工程款778.10萬元,代替未及時使用的亞洲開發銀行額度109.60萬美元。三是對項目資產使用績效差方面問題。潮南水資源保護及利用示范項目實施單位已將指揮系統用于日常應急管理,涉及資產價值1915.80萬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實施單位聘請資產評估機構對遺失、閑置或毀損的資產進行清理回收,涉及資產價值409.91萬元。
(四)民生項目和安全保障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民生項目和資金方面。應整改問題135個,涉及19個市和4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119個,整改金額24.33億元,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醫保基金管理等方面制度57項。
(1)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方面。一是對項目改造對象范圍不合規問題。2個市的5個縣組織政策解讀,合理界定改造范圍,確保符合條件的老舊小區納入底數。二是對資金使用管理不嚴問題。3個市的6個縣加強共管賬戶資金監管,收回虛列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0.67億元;加快資金審批流程,撥付資金3.1億元。1個市的2個縣強化稅收征管,保障上級資金支出4215.44萬元。2個市的2個縣按合同約定支付項目建設款584.02萬元,督促提前支付工程款的1個項目按期完工。1個縣規范資金支付方式,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結算工程款。三是對項目施工管理不到位問題。2個市的5個縣督促13個項目的建設單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完善設計變更手續和相關簽證記錄。3個市的5個縣督促項目施工、監理單位現場復檢,整改質量問題,核減工程量,整改1074.47萬元。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方面。一是對未真正實行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市級統籌問題。省醫保局推動1個市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籌。二是對落實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不到位問題。省醫保局組織各市醫保局開展督查,對未完成約定采購量的醫療機構建立整改臺賬,督促其在采購周期完成約定采購量,審計指出問題的8家公立醫院已按要求參與國家集采報量工作。三是對醫保資金管理存在漏洞問題。7個市追回52家定點醫療機構多獲取的醫保基金1770.24萬元。2個市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審計,完成以前年度大病保險資金清算。4個市完善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明確盈余款歸還期限,收回商業承保機構醫保基金賠款2.21億元。四是對醫保基金監管不到位問題。2個市和1個縣加大力度核查定點醫療機構違規情況,追回違規費用4402.96萬元。4個市完善數據共享機制,按業務需求做好醫保、民政等部門間的數據共享技術支撐,落實困難群眾醫保參保政府補貼922名。
(3)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方面。一是對部分地區未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問題。7個市的21個縣加快建設急救業務用房,配齊車載急救設備,將未覆蓋急救站點或輔助網點的鄉鎮納入120急救指揮中心統一管理。5個市的9家縣級公立醫院完成升級建設,4間鄉鎮衛生院和68間村衛生站完成電氣、給排水、消防等標準化改造,鄉鎮衛生院已投入使用。二是對項目建設管理不善問題。43家縣級公立醫院和177間村衛生站采取落實材料更換、返修施工等措施,清除消防安全隱患和建設質量問題。16家縣級公立醫院和328間村衛生站完善科室設置,配強技術力量,加強業務培訓,規范設備設施管理。50家縣級公立醫院按“填平補齊”要求,從實際需求出發籌集資金添購配齊欠缺設備,提升醫院綜合服務能力。62間村衛生站落實固定派駐村醫、村醫派駐巡診、公示村醫聯系方式等措施,為群眾提供診療服務。8個市完善居民健康檔案信息比對機制,核實并注銷已故人員檔案153.32萬份,提高居民健康檔案信息質量。三是對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2個市歸墊被截留和挪用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2495.24萬元。3個市完善特崗全科醫生聘用手續,追回超標準發放的特設崗位補助資金1630.55萬元。3個市開展摸底測算,積極籌措資金,拖欠的補助資金已全部撥付到位,涉及金額1.99億元。5個市健全基層衛生投入機制,落實配套資金2.55億元。4個市終止與不合規招標代理公司的合作關系,暫停相關評委評審資格,約談誡勉有關責任人5名。
(4)推動改善教育保障條件方面。一是對教學機構師資隊伍建設有欠缺問題。省教育廳開展高校思政課教師隊伍協同提質行動,加快配備專職思政課教師,全省160所高校專職思政課教師師生比、專職輔導員配備數已總體達標;推進市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全省149所教師發展中心已基本建成并配置專職培訓教師。二是對特殊教育體系未完善問題。省政府印發《廣東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大力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將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普通學校設置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的情況列入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范圍,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保障特殊教育學位供給。三是對部分高校教育管理不規范問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實施措施,將完善質量保證體系作為重要內容。省教育廳制定實施方案,專項督導辦學條件達標情況,推動各校改善辦學條件,建立常態化檢查制度,開展職業本科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和質量提升專項核查、學分認定及轉換專項檢查等,加強高校教學質量監管。四是對個別地區教育基礎條件保障不到位問題。1個市健全教育、住建等部門聯動機制,規范住宅項目配套教育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移交與管理,有序推進13個配套教育設施項目開工建設,77個竣工驗收項目已辦成普惠性幼兒園。1個縣通過新改擴建加大學位供給,2023年新增義務教育學位1.34萬座,有效緩解學位缺口,計劃2025年底前新改擴建學校66所、幼兒園90所,新增義務教育學位11.17萬座、幼兒園學位3萬座,基本解決學位緊缺和大班額等問題。1個縣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28棟校舍按安全隱患等級排序,已統籌安排資金對其中4棟校舍實施抗震加固,涉及金額1581.65萬元。
(5)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方面。一是對保市場主體穩就業工作有漏缺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辦法,優化補貼項目設計,支持各地結合重點產業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補貼政策社會效益;通過專項整治督促5個市收回基金、抵扣用工單位社保費、發放職工生活補助等,落實整改3.48億元。2個市修改完善創業擔保貸款、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補貼等政策,保障就業創業重點群體利益。二是對主管部門缺乏統籌規劃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召開工作推進會,每月調度建設進度,督促11個市加快資金支出6395.93萬元。1個市的15個項目已完成設備驗收或終止執行,涉及金額4003.81萬元。三是對個別就業創業政策執行不及時問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省財政廳等部門修訂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指導地市完善貸款利率執行標準,全面檢查貸款利率執行情況。3個市完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政策,優化貸款貼息審核流程,已全部撥付創業擔保貸款貼息1431.85萬元。
2.安全保障方面。應整改問題25個,涉及4個市、3個省有關單位,已完成整改18個,整改金額1343.32萬元,完善制度1項。
(1)糧食和應急等重要物資儲備方面。一是對部分糧食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未完成問題。省糧食和儲備局加強督導,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骨干糧庫建設,省重大糧食和物資保障項目方面,2個項目開工建設,5個在建項目均抓緊施工;中心庫建設方面,直屬糧庫倉容能力與儲備糧規模差距最大的3個市均取得明顯進展,2個市已開工建設,1個市計劃通過收購中央儲備糧直屬庫倉容補足市級儲備糧庫倉容缺口,正在推進前期工作;骨干庫建設方面,未建成骨干庫的14個縣中,6個縣已完成建設,8個縣已開工,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二是對應急物資儲備監管不到位問題。省糧食和儲備局制定省級儲備物資檢查工作方案,開展現場檢查10次,實現省級儲備物資品種檢查全覆蓋;嚴格執行物資儲備統計報表制度,對長期停產的儲備品種按程序報批后調整。
(2)農村飲水安全方面。一是對個別地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問題。1個市和1個縣全面梳理農村集中供水工程,補辦取水許可證、衛生許可證131宗,按要求配備水質化驗室或消毒設施22宗,正在辦理水源保護區劃定3宗,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1個縣1宗未按期完工水資源調配工程已于2023年9月建成并投入試運行。二是對個別地區農村飲用水水質不達標問題。1個縣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污染源排查整治,開展水質監測和可行性論證,重新劃定水源保護區,反映水質情況;配套完善凈水設備、消毒設施,2022至2023年5次水質監測均達到合格率等于或大于90%的要求,供水水質穩定達標。
(3)應急管理和住建系統部分領域安全生產方面。一是對個別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機制不完善問題。省應急管理廳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全面核對省、市非煤礦山基礎數據,納入省應急管理部門監管臺賬64家、納入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監管主體和責任人清單54家,并公告日常監管主體和責任人清單;暫停全省非煤礦山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工作,取消不合規礦山企業二級標準化證書,修訂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二級標準化評審制度;健全工貿行業省級數據共享機制,利用省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大數據平臺,與省市場監管局共享及對比校驗全省商事主體數據2000多萬家;組織編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二是對個別省主管部門履職不到位問題。省應急管理廳推動工貿行業規上企業落實安全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印發操作指引指導企業安裝并激活使用省隱患排查系統、“廣東應急一鍵通”系統,已激活省隱患排查系統的工貿行業規上企業3.68萬家,已激活“廣東應急一鍵通”的工貿行業規上企業3.35萬家,激活率達9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落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約談制度,約談相關企業10家,督促15個市補充完成4133個在建項目建筑市場行為現場檢查;指導各地全面排查已完成整治的1.7萬戶極高和高風險點邊坡,逐戶評估整治效果并限期整改。三是對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省應急管理廳加強項目申報管理,嚴格按預算申報內容安排支出。2個市統籌資金安排,撥付省級削坡建房風險點整治資金700.84萬元,其中1個縣清理拖欠的工程款415萬元。
(五)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省屬企業國有資產方面。應整改問題89個,涉及11戶省屬國企,已完成整改84個,整改金額76.3億元,完善制度39項。
一是對部分會計信息不實問題。省國資委召開國有資產統計和財務決算工作布置會,督促企業規范會計核算、深化數據審核、提升會計信息質量。9戶企業根據審計意見完善制度7項,調整賬表36.02億元。二是對部分經營決策和管控不當問題。5戶企業完善議事規則,構筑全過程風險防線。4戶企業歸還財政資金4.11億元。1戶企業解除違規擔保,降低借款敞口,嚴控擔保、資金拆借的信用和合規風險。1戶企業的下屬公司全面取消全國性商業性、盈利性評獎表彰活動,停播相關欄目和廣告。三是對國有資產管理不完善問題。1戶企業完成有產權存量公房入賬134宗,新增辦理或推進解決辦理產權7宗,新增出租物業113宗、處置2宗。1戶企業繳回財政專項資金1.9億元。1戶企業開展建筑物業安全專項檢查,規范物業租賃管理流程與標準。1戶企業全面盤點工藝品資產,將未入賬工藝品入賬。2戶企業完善工程項目建設及資產管理制度4項。四是對工程招標采購管理不規范問題。4戶企業完善招投標管理辦法,嚴格審核投標單位的關聯關系、資質情況等,定期組織招標采購業務自查,約談9人,通報批評2次。4戶企業收回多結算款項167.14萬元,扣減多計結算金額524.37萬元。五是對部分改革發展措施和專項任務落實不到位問題。2戶企業穩步推進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職業經理人選聘、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工資總額管理等方面改革。4戶企業對7戶下屬“僵尸企業”推動完成清算注銷、出清重組,對8戶已完成出清重組的下屬“僵尸企業”加強經營管理。5戶企業定期核查研發投入費用,修訂獎勵管理等制度4項。3戶企業發展壯大主業板塊,主業營業收入和利潤貢獻率穩步增長。1戶企業落實省城鎮聯社改革撤銷工作,完成資產處置。1戶企業2023年以來開行多個班列,助力廣貨廣出、粵貿全球。
2.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方面。應整改問題85個,涉及16個部門,已完成整改53個,整改金額9.92億元,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科研儀器管理等方面制度12項。
一是對資產基礎管理不扎實問題。省財政廳完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制度。6個部門和23家所屬單位進行資產清查盤點,登記入賬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3.46億元。6個部門和28家所屬單位規范資產臺賬登記和劃撥處置等工作,調整賬表7041.26萬元。1個部門和2家所屬單位嚴控辦公設備采購及辦公費用支出,按規定標準進行限配。二是對土地房產權屬不清晰問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積極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通過協商、補辦手續、訴訟等方式,理順產權關系。3個部門和16家所屬單位登記、變更或注銷產權88項。2個部門和14家所屬單位梳理歷史檔案,穩妥推進解決歷史遺留問題。4家所屬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國有資產劃轉、交接手續,涉及資產原值6378.56萬元。三是對資產長期閑置或使用率低問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指導監督相關單位提出盤活方案。5個部門和18家所屬單位及時盤活房產11項、閑置辦公設備467項。2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構建大型科研儀器共享機制,提高設備使用率。四是對資產出租出借和處置不規范問題。4個部門和3家所屬單位積極梳理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情況,規范完善審批手續,追繳租金收入461.95萬元。2個部門和7家所屬單位嚴格執行先審批后處置,通過招投標或競價等方式公開處理報廢資產,及時上繳處置收入。9個部門和13家所屬單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上繳租金和資產處置收入2599.05萬元。
3.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應整改問題111個,涉及21個市和5個縣,已完成整改85個,完善閑置土地處置、天然林保護修復等方面制度14項。
一是對閑置土地認定處置管理不規范問題。省自然資源廳將860宗3.49萬畝符合認定條件的土地納入系統管理,推行非“凈地”出讓熔斷機制,從源頭遏制新增閑置土地。21個市完成閑置土地認定969宗,其中已完成處置的閑置土地783宗,及時將閑置土地信息抄送金融監管等部門。20個市建立閑置土地處置全流程監管機制,依法公開閑置土地處置信息。二是對部分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被違規占用或撂荒問題。省自然資源廳開展存量違法用地整治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整改13.9萬畝。1個市和2個縣從嚴查處違法用地行為,整改永久基本農田2482.94畝。1個市和3個縣清理被違規占用或閑置的耕地,對閑置、荒蕪的耕地進行查處,整改耕地1120.29畝。1個縣復耕復種撂荒耕地5025.37畝。三是對部分林地、濕地和生態公益林被違規占用問題。省林業局開展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分片掛點督導,聯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自然資源常態化監測,聯合國家林草局廣州專員辦、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開展“衛地2023”專項行動。1個市和2個縣通過查處、復綠等方式整改違規占用林地231宗,行政處罰91人,刑事判決10人。1個市開展濕地和自然保護地問題圖斑核查處置工作,罰款2713.59萬元,復綠50.25畝。1個市和2個縣整改生態公益林147宗,查處相關單位(企業)14家,行政處罰29人,罰款166.24萬元。四是對部分地區土地被違規出讓、使用問題。1個市和2個縣嚴格落實“凈地”出讓規定,出讓前完成通水、通路和土地平整。1個市和1個縣及時拆除清理違規建筑物,嚴格把關臨時用地審批管理。1個縣通過拆除清理、辦理手續等方式整改到期臨時用地37宗。五是對部分地區未按要求制定林業發展相關規劃問題。1個市和2個縣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天然林保護修復實施方案等。2個縣的5個自然保護區已完成規劃編制工作。六是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不規范問題。省自然資源廳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采礦專項行動,向社會通報礦產違法典型案件8起;持續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截至2023年底完成治理面積2045.26公頃。1個縣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納入全市礦產總體規劃。1個市全面清理礦山超采行為,查處“問題石場”18宗,追繳、罰沒、罰款、查封凍結資金約12.04億元,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21宗。2個縣加強違法采礦案件通報和地熱水資源執法力度,立案查處企業41家,取締溫泉經營場所6家。1個市和1個縣復綠礦山5個,轉型利用礦山20個。七是對個別地區大氣污染源管控不力問題。省生態環境廳完成涉水工業園區、大氣強化監督幫扶、危險廢物專項執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復核等重點工作。1個市推動1851家餐飲企業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116個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市管理平臺聯網、15家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控系統。八是對部分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不到位問題。1個縣全覆蓋編制城鎮排水和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加快完善主干管網及支管網建設,逐步提高污水處理廠負荷率。2個縣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度,推動21個城鎮污水處理廠完工或完成主體工程建設,配套管網約110公里。1個縣積極協調完善項目用地預審、排污許可等工作,確保11座污水處理廠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推動10座污水處理廠取得排污許可證。1個縣做好項目環評和用海審批,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六)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辦理情況。
對審計事項移送處理書及《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正在組織查處或已立案查處,對涉案款物加緊追贓挽損,依規依紀依法處分處理相關責任人171人。
1.財政資金國有資源管理領域重大損失浪費問題。省有關主管部門和相關地區積極主動作為,通過采取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整改等措施,建立完善一系列嚴管嚴治的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公共資源管理領域重大損失浪費。針對個別市違法違規舉債問題,省財政廳已核實并移送省紀委監委處理,對違規新增暫付款情節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專項檢查,對債券資金使用不規范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督促各地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規范資金使用管理。針對個別國有企業通過關聯交易套取資金等問題,省國資委對移送事項進一步查辦。針對某市原糧食局未及時處理市本級儲備原糧盤虧問題,地方法院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判決貪污罪、挪用公款罪。
2.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針對地方醫藥領域腐敗問題,省衛生健康委會同教育、公安、審計、國資、市場監管、醫保、中醫藥、藥監等8個部門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建立地方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協作機制,部署開展為期1年的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對醫藥行業開展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的系統治理,重點整治利用醫藥領域權力尋租、“帶金銷售”、利益輸送等不法行為。省醫保局檢查定點醫藥機構44598家,處理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定點醫藥機構11843家,涉及醫保基金18.84億元。針對某市社會福利院采購項目涉嫌串通投標問題,該市公安機關已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針對個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侵占救助補助資金、違規決策購買服務等問題,3地紀檢部門已立案查處,誡勉處理或撤換相關負責人,追回救助補助等資金。針對某市個別部門在項目招投標中涉嫌向民營企業輸送利益147.56萬元問題,該部門主要負責人已被紀檢監察機關留置。
3.生態建設領域污染破壞環境問題。省審計廳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文件,在自然資源管理等領域建立檢察公益訴訟、查辦案件和審計協作配合機制。省主管部門加強生態及糧食安全領域自然資源執法,壓實各地耕地嚴保嚴管責任,加強糧食儲備管理,定期通報全省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及開發利用監測監管情況。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采礦專項行動,嚴肅查處靠山吃山、利益輸送等問題,向社會通報礦產違法典型案件8起,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針對某市委、市政府未按期完成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黃沙坑廢棄稀土礦區整治任務等問題,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召開現場會2次、推進會2次,編制廢棄稀土礦區整治復綠方案,投入2000余萬元,現完成初步整治,6名涉案人員已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失職失責人員已由紀檢監察機關啟動追責問責程序。
4.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密切與職能部門協作配合,強監督強監管同向發力,抓住節假日等違規吃喝、收送禮品禮金易發多發節點,靶向糾治隱形變異“四風”問題,緊盯權力觀異化、政績觀扭曲問題,嚴查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從制度機制上壓縮權力尋租、腐敗問題的發生空間。針對2個市的個別派出所違規收取企業費用問題,省公安廳對事項進行查處,共清退違規收費128.40萬元。針對城際軌道交通項目業務招待費支出違反有關規定問題,已對相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針對派駐民辦高校的5名黨委書記違規領取報酬問題,免去2人高校黨委書記職務。
5.其他方面問題。有關地方組織開展影響親清政商關系突出問題、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領域問題等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弄虛作假、違反誠信經營的問題,維護行業環境和群眾健康權益。針對3家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1697.65萬元問題,有關稅務機關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針對某協會違規收取評比活動報名費問題,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對該協會予以警告,列入信用監管“活動異常名錄”,責令該協會退回違法所得96.78萬元。針對某銀行支行為虛假業務提供銀行貸款問題,主管部門向相關銀行機構出具監管意見書。
(七)審計建議落實情況。
有關地方和部門認真研究采納審計建議,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推動將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1.關于加快推動重要政策重點項目落實見效的建議。一是搶抓機遇加快發展方面。省委、省政府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向縱深推進;統籌推進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省發展改革委加快重點項目的謀劃、儲備和落地,按月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召開各類專題會議超150次,辦理審批事項超800項。省財政廳抓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工作,財政部2023年下達我省專項債券額度4633億元已全部發行并基本使用完畢,有力保障重大項目建設資金。省自然資源廳制定重大項目自然資源服務保障清單,2023年報經國務院批準建設用地39宗、6107公頃,報經省政府依國務院授權批準建設用地178宗、2644公頃。二是補齊短板協調發展方面。省委、省政府統籌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百千萬工程”建設加力提速。省財政優先保障重點任務支出,2023年新增安排“百千萬工程”重點任務保障資金155億元、三分之二的全省新增專項債券投向“百千萬工程”;完善涉農資金對“三農”重點任務的保障機制,選取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等7項資金開展“補改投”試點工作。省自然資源廳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通過“爭、掙、騰、挪、買”等多種途徑保障“百千萬工程”用地。
2.關于著力推動宏觀政策更加穩健有效的建議。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后破,切實扛起“經濟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的政治責任。一是推動積極財政政策提質增效。省財政廳圍繞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要求,特別是緊扣“百千萬工程”等重大部署做好資金安排和保障。有關部門加強項目謀劃儲備,推動預算編準、編細、編實。二是加大制造業金融支持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動合作銀行機構優化融資服務和產品,2023年為9.72萬家次戰略性產業集群企業(項目)新增融資1.13萬億元,為1.5萬家次專精特新企業新增融資超1600億元;引導證券中介機構加大服務中小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力度,2023年推動39家專精特新企業上市。三是落細落實中央減稅降費退稅緩稅措施。2023年全省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稅超過2000億元,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稅超800億元,制造業行業企業享受減免稅超400億元。四是強化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等政策,開發建設全省統一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系統,建成“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體系。五是做好重點群體就業工作。深入推進百萬見習崗位募集計劃。健全農民工就業創業支持體系,推進東西部勞務協作和就業對口支援。組織開展“南粵春暖”穩就業促發展特別行動、“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和“點對點”返崗服務活動。完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制度,及時將大齡失業人員,失業退役軍人等納入就業援助。
3.關于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嚴肅財經紀律的建議。一是健全現代預算制度。省財政廳明確各部門預算主體責任,將財政撥款和非財政撥款全部納入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全面性、科學性、準確性。實施分級、分類、分階段的項目謀劃儲備機制,構建全周期、全覆蓋、全貫通的項目庫管理體系。以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為基礎,完善全流程績效管理體系,確保資金用得出、能見效。二是嚴格執行“過緊日子”要求。加強“三公”經費預算審核機制,對照各類支出標準,嚴控“三公”經費預算規模,確保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總量只減不增。嚴格落實預算安排和項目入庫、執行進度、績效評價結果、審計意見等四掛鉤機制,認真開展2022年度行政經費節約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單位激勵措施掛鉤。三是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省財政廳修訂資源枯竭城市、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完善重點平臺發展專項補助政策;建立縣級財力保障長效機制,將財政省直管縣擴圍至全省57個縣,財政資源下沉,增強縣域發展內生動力和財政保障能力;實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在中央直達資金基礎上,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等惠企利民資金納入直達機制管理。
4.關于突出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隱患的建議。省委、省政府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深入實施“民生十大工程”,做好重點群體就業、“一老一小”保障等工作,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一是財政領域。省財政廳完善省對市縣預算安排的審核機制,建立健全89個縣“三保”資金專戶管理機制,確保財力足額覆蓋“三保”支出和資金專款專用。落實“按日監測、重點關注”的市縣庫款監控機制,督促基層有針對性防范資金支付風險。科學統籌庫款調度,加大對欠發達地區“三保”庫款支持力度,確保基層財政平穩運行。二是國企國資領域。省國資委指導省屬企業不斷完善各治理主體權責清單,細化“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和操作規范。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制訂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土地房產確權登記專項行動方案,深化土地房產核查。三是民生領域。省教育廳印發2023—2027年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教育行動方案,提升教育服務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能力。省民政廳完善“粵眾扶”大救助綜合信息平臺功能,強化與醫保、教育、社保、市場監管、公安、衛健等部門數據對接及共享。省衛生健康委完善新一輪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提升五年行動推進機制。四是生態及糧食安全等領域。省生態環境廳開展全省環保專項行動及監督幫扶工作。省自然資源廳配合省發展改革委實施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和進出平衡管理要求,推進全省“田長制”建設,嚴肅查處打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行為。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糧食和油料生產行動方案,建成高標準農田97.8萬畝;2023年糧食播種面積3344.2萬畝,糧食產量1285.2萬噸,大豆播種面積53.79萬畝,均超過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省糧食和儲備局加強督導各地糧食和物資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和骨干糧庫建設。
三、審計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整改情況看,截至2023年12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171個問題中,除108個分階段整改問題和40個持續整改問題外,還有23個立行立改問題,主要涉及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部門預決算編制、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助企紓困政策措施落實、民生和安全保障資金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閑置土地認定處置管理等方面。結合省審計廳近期開展的審計整改專項督促檢查結果,并充分聽取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意見,實事求是進行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一是有的屬于中長期改革任務、有的屬于探索開創中出現的新情況,需要長期推進整改落實。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產業園用地違法違規問題等。二是有的屬于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責任不到位、有的屬于整改結果現場核查力度不夠、有的屬于未能準確掌握問題成因、有的對一些屢審屢犯及屢改屢犯問題的追責問責力度還不夠。三是整改監督貫通協作存在短板,審計移送重大問題線索查辦、反饋不夠及時,向基層轉嫁整改落實工作責任時有發生,整改結果查核不夠嚴格等。四是有的問題綜合性、復雜性交織,相應整改難度加大,有的問題整改涉及工程項目推進、土地盤活利用或債券資金調整使用,整改需要按照項目進度穩步推動。
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已對后續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堅決扛起審計整改政治責任。各地區和部門單位將審計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通過跟進進度、定期檢查、嚴控時限,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改徹底、改到位。主管部門對主管領域審計整改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到位。二是強化督察督辦。各級黨委審計委員會不斷完善成員單位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會商聯動,協調解決審計整改重要問題,專項督察審計整改工作。對跨地區、跨部門問題,或存在時間長、歷史原因復雜、涉及利益群體多、整改難度大的重要問題,及時協調推進解決。重要審計整改事項納入政府督查范圍,開展專項督查。三是加強整改成果運用和追責問責。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財政部門以及國資監管部門深化審計及整改成果運用,把督促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重要抓手,將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參考,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問責,增強監督權威性嚴肅性。四是強化源頭治理。各地區、各主管部門深挖問題根源,突出重點,建章立制,努力實現“整改一個事項、避免一類問題、規范一個領域”,以審計整改的實際成效服務全省工作大局。省審計廳將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推動審計整改合規到位、扎實有效,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下一步,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審計整改工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和指導,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統籌推進揭示問題與審計整改“上下半篇文章”,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為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文字解讀:廣東省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解讀
圖片解讀:一圖讀懂丨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相關報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