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要求,現將我局2024年第3季度組織開展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無法送達檢驗結果的產品名單予以公告(見附件),公示期為30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公告期滿,視為已書面送達檢驗結果。
公告期間,相關產品的被抽查市場主體、標稱生產者可至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通知書》等材料。同時,對抽查產品檢驗結果等有異議的,請自收到檢驗結論書面告知之日起15日內,向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或異議說明,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有關產品質量抽檢結果其他具體事項,可詢聯系人。
附件: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第3季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無法送達抽檢結果的產品名單.xlsx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