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3年,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器材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1批次樣品,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的1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 4351.1-2005《手提式滅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GB 3445-2018《室內消火栓》、GB 8181-2005《消防水槍》、GB/T 14561-2019《消火栓箱》、GB 6246-2011《消防水帶》、GB 15090-2005《消防軟管卷盤》,對消防器材產品的總質量、滅火劑充裝量、20℃噴射性能試驗、干粉滅火器振撞后的噴射試驗、筒(瓶)體水壓試驗、筒體(瓶體)爆破試驗、外觀質量、消防接口密封性能、消防接口水壓性能、開啟高度、水壓強度、密封性能、操作結構要求、表面質量、密封性能、耐水壓強度、抗跌落性能、箱體剛度、箱門、外觀質量、內徑、長度、水壓試驗、爆破試驗、單位長度質量、附著強度、熱空氣老化性能、耐腐蝕性能、軟管內徑、軟管外表、結構要求等項目進行檢驗。
本次抽查有1批次手提式滅火器的20℃噴射性能試驗(有效噴射時間)項目不合格。
20℃噴射性能試驗(有效噴射時間)項目不合格產生的原因可能有:1.滅火器生產時充裝的驅動氣體不足,導致噴射時間不達標;2.滅火器的噴射機構設計不合理,導致滅火劑噴射速度過快,噴射時間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