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第4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老視成鏡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批次樣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13511.1-2011《配裝眼鏡 第1部分:單光和多焦點》、GB 13511.3-2019 《配裝眼鏡 第3部分:單光老視成鏡》等標準,對表面質量(材料和表面質量)、鏡架外觀質量、頂焦度、頂焦度范圍、老視成鏡兩鏡片頂焦度互差、老視成鏡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允差、老視成鏡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允差、老視成鏡光學中心垂直互差、光透射性能、厚度、色澤、裝配質量、鍍層性能(包覆層性能)、阻燃性、鏡片夾持力、幾何形狀、標志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允差: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偏差過大,將會導致消費者配戴眼鏡時人眼的瞳孔位置無法準確對準鏡片光學中心,鏡片光學中心偏移,從而使人眼視物時外界物像移位。造成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加工人員在切割裝片等裝配過程中馬虎大意,造成誤差過大;同時企業質檢人員對該項目也不重視不了解,未能對其嚴格檢驗把關。
2.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允差:造成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裝配加工人員和質檢人員未對該項目進行嚴格把關,有的企業甚至根本未對該項目進行質檢,目前不少企業對該項目質檢把關不嚴,為了簡化檢驗項目和流程,往往只是簡單目測一下左右光學中心距離基本一致就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