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灣區人民政府:
2月27日下午16時15分,位于荔灣區東漖街的東漖城中村改造融資地塊保利東漖N上地塊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基坑發生塌方,造成2名人員死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以下簡稱《通知》)、《廣州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穗安〔2011〕21號,以下簡稱《督辦辦法》)的有關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具體落實以下督辦事項:
一是請你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抓緊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性質、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提出對相關貴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分析事故暴露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并部署相關部門舉一反三,嚴查嚴控風險隱患,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二是請按照《通知》《督辦辦法》等規定要求,在事故發生7日內提交初步調查報告,并每15天向市安委辦報告一次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展情況。
三是事故調查報告經你區安委會審查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以區安委會文件上報市安委辦。經市安委辦同意后,再由你區政府批復結案。
此函。
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廣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荔灣區“2.27” 一般基坑坍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