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三防指揮部、市防總各成員單位:
根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關于結束2024年汛期的通知》(粵防〔2024〕60號)精神,經報請市防總領導同意,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決定于10月15日結束2024年汛期。
轉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門要繼續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嚴格落實防旱防凍各項措施。搶抓有利時機,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水毀工程修復和基礎設施建設。如遇特殊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防范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
2024年10月15日
具體詳情請看:廣州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關于結束2024年汛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