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為緊緊圍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粵港澳大灣區廣佛極點核心區這一目標,推動三大平臺建設,廣泛吸引優秀人才到荔灣區工作和創業,保障人才安居樂業,結合《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荔住建規〔2021〕1號)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區的工作實際,為做好我區人才公寓租金補貼工作,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建設園林局制定了《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租金補貼實施規定》。
二、文件內容
文件共分十二條,主要明確:一是區人才公寓租金補貼的申請條件,經審核后租住荔灣區人才公寓滿1年的承租人可申請租金補貼。二是各類別人才的補貼標準,高層次人才和中高層次人才各有相應的標準和補貼限度。三是申請時間、申請程序和各類別人才須提交的申請材料。四是關于享受租金補貼的注意事項,以及取消資格和追繳違規享受租金補貼的情形。
三、文件亮點
(一)加大人才荔灣安居樂業保障。經審核分配后租住荔灣區人才公寓的人才,可以按照其人才類別申請相應標準的補貼,減少了租住開支,讓人才在荔灣區人才公寓住得舒心又省心。
(二)推進租金補貼標準科學細化。在《廣州市荔灣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荔住建規〔2021〕1號)的基礎上,根據區實際情況和人才層次,結合《廣州市荔灣區高層次人才優惠服務實施辦法》(荔組通〔2022〕23號),確定各類別人才的租金補貼標準和限額。
(三)推動申請審核流程完善規范。規定好承租人、承租單位、主管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的職責,確定預審、初審、符合、研究確定等環節,以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區發改局、區科工信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建設園林局、區商務投促局召開七部門聯席會議的方式確保審核規范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