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廣州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于2020年6月22日印發施行。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工作精神和要求,細化制定我區有關獎勵保障實施機制,通過表彰一批見義勇為人員、宣傳一批見義勇為事跡,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完善全區最小應急單元建設,持續壯大群防共治群體力量,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特制定《番禺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實施辦法》明確規定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工作。其中,《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成立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第十四條規定:“各區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可以對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相應制定區級獎勵標準,并應當制定輕微傷以下(含輕微傷)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標準。獎勵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我區嚴格對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制定《實施細則》,經論證,本《實施細則》與上位法不存在沖突。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細則》從細化完善的角度出發,在《實施辦法》基礎上,對我區見義勇為申報審核流程、撫恤獎勵標準、專項經費來源等方面進行細化和明確,進一步提升了《實施細則》的可操作性。
?。ㄒ唬┻M一步細化申報審核流程。發生在番禺區內的見義勇為行為,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見義勇為發生地的鎮街進行申報,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舉薦見義勇為人員。鎮街在收到申報后,應當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取證,限期作出審核決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社會公示、書面函告等形式向申請人或舉薦人進行告知。
?。ǘ┻M一步完善獎勵保障范圍。在省、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障標準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同步制定犧牲、輕傷以上見義勇為人員撫恤獎勵標準,并補充制定輕傷以下見義勇為人員撫恤獎勵標準,進一步拓寬和提升獎勵保障范圍和水平。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除法律規定情形以外,我區見義勇為審核確認情況均在番禺區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相關獎勵保障等工作經費由區見義勇為基金會統一支出并制定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確保??顚S茫婪ń邮芨骷壺斦?、審計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