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自2020年3月4日根據《文化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文產發〔2017〕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18〕28號)等有關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有效期3年,由花都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管理。制定《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目的是為了積極推動花都區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加快我區文化強區的建設進程。
二、廢止的原因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省濫用行政權利線索及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專項核查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0〕1150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以下簡稱《細則》)等文件要求及工作實際,《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花府辦規〔2020〕2號)各項獎勵條款與《細則》的要求不符,自2020年施行以來,部分條款適用性不強,施行的激勵效果不顯著。經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區政府第17屆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加快數字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花府辦規〔2020〕2號)不適合繼續實施,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三、征求意見情況
為充分吸納社會、相關單位和個人意見,花都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已按程序征求了各鎮政府、街道辦的意見,又于2021年12月14日-12月24日在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以上均無收到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