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制定該辦法是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和推動“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荔灣區工作實際和財政情況制定的一項政策措施。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在中央提出的“六穩”“六保”中,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居于首位,中央、省、市、區各級政府都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對創業載體、培訓載體以及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用人單位適當給予補貼,有利于有效增加就業創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
二、文件主要內容
該辦法共27條,主要包括補貼對象、補貼標準、申領材料、資金使用管理規范、補貼申領流程、資金監督檢查等內容,現就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第一章為總則。說明辦法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據以及就業補助資金概念釋義,并強調了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的原則,實行資金申領信用懲戒和公示制度,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
第二章說明部門職責方面的規定。包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區財政部門、各級公共就業和培訓服務機構主要職責。
第三章說明資金使用范圍、對象項目和標準、申請材料等方面的具體規定,區級就業創業補貼項目列明如下:
第一項為創業基地建設扶持補貼,補貼對象是荔灣區內經認定為區級的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除對于認定為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給予一次性建設扶持補貼2萬元外,并鼓勵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進行升級建設,申報單位達到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認定標準并取得相應稱號的,再給予3萬元升級獎勵補貼,并享受上級的補貼政策,旨在發展和壯大區內創業孵化載體,并實現創業孵化載體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項為促進校企合作類補貼,包括:1.輸送新成長勞動力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推薦本院校應屆畢業生到荔灣區用人單位就業的荔灣區轄內及對口幫扶地區職業技工院校;2.招用新成長勞動力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新招用本區轄內及對口幫扶地區職業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的荔灣區用人單位;3.勞務協作實習補貼,補貼對象為接收勞務協作對口幫扶地區職業技工院校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實習滿1個月以上并提供必要的實習待遇的荔灣區用人單位。旨在通過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校企合作發展,推動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
第三項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補貼,補貼對象為荔灣區轄內經省、市批準承擔三項工程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技工院校、培訓機構、企業、行業協會單位。旨在為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改革工作部署,深化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改革,通過該項補貼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參與的積極性,推動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社會化發展機制建立。
第四項為失業人員檔案接轉、整理補助,補貼對象為接轉、整理本區戶籍失業人員人事檔案的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旨在加強失業人員的檔案管理,創造條件使其檔案的管理盡快實現規范化、標準化、電子化。
第五項“粵菜師傅”培訓載體類建設扶持補貼,包括:1.“粵菜師傅”培訓基地補貼,補貼對象為荔灣區內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區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2.“粵菜師傅”培訓室建設補貼,補貼對象為荔灣區內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區級“粵菜師傅”培訓室。旨在加快推荔灣區“粵菜師傅”羊城行動,搭建培養載體高質量完成“粵菜師傅”工程人才培養工作。
第四章說明資金使用管理規定以及補貼申領流程。明確各項補貼必須經過受理、初審、審批、公示、資金撥付的規范化流程,且每一工作節點的完成時限均作出明確規定。
第五章說明資金監督檢查規范。明確各補貼經辦機構要加強審核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并建立就業補助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
第六章說明辦法實施時間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