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管理辦法》(粵科高字〔2020〕114號)、《廣州市科技創新條例》和《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規定,進一步提升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建設和管理水平,引導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市科技局修訂出臺了《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管理辦法》。本辦法包括8章34個條款。主要亮點如下:
一是根據“專業化、資本化、國際化、品牌化”的發展導向,優化了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培育單位和市級孵化器認定相關條件。
二是新增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內容,打造“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全鏈條的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
三是政策支持上探索通過“以賽促評”的方式,既為孵化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又加強廣州孵化載體的國內外影響力,引導更多的創新企業和項目來穗發展。
四是整合廣州科技創新母基金資源,推動市級以上孵化器申請設立子基金,加強母基金和孵化載體聯動;通過設立科技金融工作站,推動銀行、股權機構以及其他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孵化載體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