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和節約用地,方便沿線群眾生產生活的原則,參照我國相關行業的做法和經驗,設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保障鐵路安全暢通、保護鐵路沿線社會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佛莞城際(番禺范圍區段)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制定依據
該《公告》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制定的。
三、主要內容
佛莞城際鐵路經我區石壁街、大石街、鐘村街、東環街、大龍街、石碁鎮、化龍鎮、石樓鎮,我區范圍內線路里程為DK0+000 至DK26+895 ,線路長度約26.919公里。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佛莞城際(番禺范圍區段)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并公告如下:
(一)佛莞城際(番禺范圍區段)為僅運行動車組列車的城際鐵路,適用高速鐵路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章。
(二)佛莞城際(番禺范圍區段)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與各職能控制區重疊區域屬“雙重保護區域”,在重疊區域施工作業應依法辦理相關審批程序。
(三)鐵路建設單位依法在安全保護區內設立標樁。在鐵路沿線從事生產、生活或者其他活動的,應當遵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