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予以印發實施。現就《細則》修訂的背景、過程等進行政策解讀,并就相關問題進行問答。
一、《細則》修訂的背景和過程是什么?
(一)背景情況
市教育局2017年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有效期4年,2021年4月到期。為此市教育局修訂了《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內容,有效期5年。因此我局參照市教育局的指導意見,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對我區的《細則》進行了修改完善。
(二)制定過程
根據要求,今年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保持相對穩定和延續,嚴格按照草擬、調研論證、征詢公眾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廉潔性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相關程序,經第三方公眾意見咨詢會表決通過,并報區政府同意后,按照市的統一安排公布實施。
二、有關問答
問題1:小學的招生對象是什么?
答:今年的招生對象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至2021年8月31日前未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屬于今年的招生范圍。
問題2:初中的招生對象是什么?
答:今年的招生對象為2021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問題3:地段生如何入學?
答:地段生是指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地段生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范圍,安排入讀對口公辦小學。如對口公辦小學學位不足,則根據適齡兒童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排序,按照順序和公辦小學的學位數安排入學(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相同的,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讀對口公辦小學的,由區教育局根據管理權限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下同)。
問題4:義務教育階段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學校是否開設非起始年級?
答:義務教育階段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學校開辦當年只招收起始年級。
問題5:怎樣界定“人戶一致”?
答:1.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協議、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地址一致,入戶該址時間須在當年招生計劃公布前(含當年招生計劃公布當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共同擁有該房產100%份額;
2.適齡兒童隨祖父母同戶同住(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祖父母戶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當年招生計劃公布之日),適齡兒童所居住房產為祖父母所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在本市無房產。
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單元應為住宅性質,不含公寓、商鋪、車庫等。
問題6:如何界定統籌生?
答: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小學學位:
1.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于排序靠后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2.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其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4.未在當年招生計劃公布日前辦理入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5.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6.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廣州市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的適齡兒童。
7.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以市教育局發布的日程安排為準,下同)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8.具有南沙區戶籍,超過7周歲(含7周歲)申請入學且未依規辦理延緩入學手續的兒童。
9.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并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初中學位:
1.如對口公辦初中學校學位不足,則根據適齡少年滿足“人戶一致”條件的時間排序,按照順序和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數安排入學,因排序靠后未能入讀對口公辦初中學校的適齡少年。
2.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少年在對口初中學校在讀7-8年級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3.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少年。
4.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少年在戶籍區無房產,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區學籍的公辦小學畢業生。
5.來穗人員在南沙區連續居住滿5年,并在廣州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按照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7: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怎樣報讀小學一年級?
答: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按“網上報名——學校現場審核材料”的流程報名:
(一)網上報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于5月7日—11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二)學校現場審核資料。登記生效后,于5月22日—24日,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
問題8: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要什么材料?
答: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監護人及適齡兒童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復印首頁、法定監護人頁及適齡兒童本人頁);若監護人及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
(二)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協議、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
(三)《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
問題9: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如何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
答: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于5月22日至24日,向居住地附近學校遞交報名材料,學校初審后錄入報名系統(遞交材料所指定的學校并非最終入讀學校,最終入讀學校由學校和教育局審核后確定)。
問題10:公辦初中如何招生?
答: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外區、外市返區生)按照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范圍對口直升學生戶籍地所屬公辦初中學校。
問題11: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南沙中學、廣州市第二中學南沙天元學校、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南沙實驗學校、廣州外國語學校附屬學校、廣州市灣區實驗學校、廣州市執信中學南沙學校和廣州市南沙區濱海實驗學校(以下簡稱“七校”)初中如何招生?
答:遵循平穩有序的原則,七校初中繼續按照當年招生計劃的51%就近入學,49%資源共享,招收具有廣州市南沙區戶籍和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使得每一個南沙學生通過電腦派位都有入讀優質學校的機會,讓優質教育資源惠及更多學生。
問題12:具有本區戶籍并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怎樣報讀初中一年級?
答:具有本區戶籍并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的應屆畢業生,由在讀公辦小學于規定時間內統一報名。區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統一的時間安排和要求審核并安排學位。
問題13:具有南沙區戶籍但在南沙區外小學畢業的學生,如何申請回南沙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答: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南沙區外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回南沙區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規定的時間內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協議、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學位。
問題14:民辦學校如何招生?
答:(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市教育局審批的民辦學校,下同)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二)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區教育局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數等情況,并結合本行政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及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計劃后,報市教育局核準。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三)九年制民辦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學校)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學校招生方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咨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民辦學校招生方案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報告,同時通過學校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布,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
問題15:咨詢電話及信息查詢
(一)咨詢電話
1.區招考辦(廣州市南沙區進港大道466號之二南沙傳媒大廈1樓):39050023
2.東涌鎮教育指導中心(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和樂一路6號):34902098、34911938
3.大崗鎮教育指導中心(廣州市南沙區大崗鎮府前路7號):34986323、34986326
4.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廣州市南沙區欖核鎮廣場路45號4樓):84926803、84926806
(二)信息查詢
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等相關信息,請通過“南沙教育”微信公眾號或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http://www.gzns.gov.cn/gznsjy/gkmlpt/inde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