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印發了《廣州市關于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做好《實施方案》有關工作,現解讀如下:
出臺背景
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全國老齡辦印發《關于開展示范性全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國衛老齡發〔2020〕23號),決定在全國開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到2025年,在全國建成5000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并予以命名授牌,到2035年,全國城鄉實現老年友好型社區全覆蓋。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老齡辦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的通知》(粵衛老齡函〔2021〕3號),明確2021年在全國首批創建1000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其中廣東省首批創建43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決策部署和上級通知要求,推進老年友好社會建設,我市制定《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努力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模式,切實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考慮到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涉及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生活和“智慧助老”等方方面面,需各區政府及市老齡委相關成員單位統籌協調,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為此,我市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名義將《實施方案》印發至各區政府和市老齡委各成員單位。
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共明確了六個方面內容:
一是提出工作目標。包括2021年、2022年、2030年、2035年我市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具體目標。
二是明確工作任務。包括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環境、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提升為老年人服務的質量、擴大老年人的社會參與、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為老服務的科技化水平等六個方面工作任務。
三是明確工作安排。包括示范創建階段(2021—2022年)、示范推進階段(2023—2025年)、總結深化階段(2026—2030年)、全面評估階段(2031—2035年)等四個階段我市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主要安排。
四是明確工作流程。包括制定計劃與組織推動、社區自愿申報與區級初核、市級審核與擇優推薦、省級復核推薦與國家命名授牌。
五是提出具體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加強督導檢查、加強宣傳推廣。
六是明確標準。使用《全國示范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標準(試行)》,其中城鎮社區7個方面共52條,農村社區7個方面共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