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番禺花都及白云四鎮放開限購
19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多區放松限購,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新政從20日0時起實施。市住建局表示,當前房地產市場面臨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調整優化限購政策,有利于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支持居民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新政:優化限購政策和增值稅免稅年限
《通知》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將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同時,《通知》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導向: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
市住建局表示,《通知》體現出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導向。當前房地產市場面臨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市場過熱情況下出臺的部分調控措施,在新形勢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理住房消費需求。調整優化限購政策,有利于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支持居民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通知》體現出因區分類精準施策的政策導向。調整優化限購政策主要針對廣州外圍區域,中心城區和南沙區仍執行較為嚴格的限購措施。目前,廣州外圍區域供應量大、去庫存周期相對較長,減少購房限制有利于提升外圍區域的交易活躍度,進一步穩定市場運行。調整增值稅免征年限,有利于減少二手房交易成本,推動存量房市場加快恢復發展。
《通知》體現出同步健全完善住房市場和保障兩個體系的政策導向。在調整優化商品住房政策的同時,文件也明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的主要方向,重點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保障性住房加快發展,從而加快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
《通知》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中心城區供需矛盾突出,仍實行較為嚴格的限購措施,堅決遏制投機性需求。南沙區與中心城區執行相同的限購措施,保持了調控定力。同時,廣州仍執行商品住房限售政策,防止投機炒房。